中广网:山东开始实行伏季休渔 让大海休养生息

来源:中广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3:30:30 
中广网济南6月16日消息(记者王茂盛 曹进 栾坤)我国海洋渔业第一大省山东省,从6月16日开始到9月1日,实行为期两个半月的伏季休渔,以保护和恢复海洋水产资源。

今天是山东省实行伏季休渔的第一天,在烟台初旺渔港,记者看到,整个港口内彩旗猎猎,停满了大大小小一百多艘渔船。船员们不再象往常一样出海打渔,而是在船上忙着整理网具,有的在埋头维修机器、清洗鱼仓。由烟台市渔政、边防等部门组成的巡查队正在对渔民进行伏季休渔宣传。据烟台市海洋渔业局渔政科韩孝介绍,今年休渔期间,烟台市共有6500多艘捕捞船将实行渔船进港,船员上岸,渔网入库,出海证集中管理。对擅自出海作业的渔船,将依照《渔业法》和山东省政府实行伏季休渔的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最高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实行伏季休渔是保护和恢复海洋渔业资源、保障渔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今年是山东省伏季休渔的第13个年头。山东省政府规定,今年渤海海域伏季休渔时间为6月16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毛虾禁渔期为6月16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除使用网目尺寸90毫米以上的单层流刺网和钓钩外,禁止其他渔具在伏季休渔期间从事捕捞活动。

北纬35度以北的黄海海域,休渔时间为6月16日12时至9月1日12时,休渔的作业类型为拖网和帆张网作业。北纬35度至北纬26度30分海域,休渔时间为6月16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拖网和帆张网作业。桁杆拖虾作业的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黄海海域定置作业休渔时间为6月16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在山东省对虾增殖保护区内拖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9月1日12时至10月31日12时,张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8月20日12时至10月31日12时。

山东省政府还规定,自6月15日起,禁止虾流网、绷网、小围网以及其他损害增殖对虾幼苗的渔具在增殖保护区各放流海湾内和湾外距岸1000米范围内捕捞作业;自6月30日起,上述渔具也不得在山东省增殖对虾保护区其他海域捕捞作业。捕捞底层鱼虾类的“地笼”属取缔渔具,严禁销售和使用。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鲁小兵告诉记者,休渔期间,山东省各级渔政渔港监督部门将对全省所有150马力以上需要靠港休渔的渔船进行了逐条落实,并在沿海各地渔港内外实行24小时“严防死守”,严格检查,不让一条渔船违规出海。 为了保证伏季休渔取得良好效果,山东省海洋渔业管理部门今年还聘请了60名监督员,强化对伏季休渔工作的监督。一旦发现违规渔船出海,或者是伏季休渔工作措施不落实,监督员可以随时举报,海洋渔政部门将进行严厉查处。

据了解,这次伏季休渔共涉及山东全省渔民30多万人。为保证所有渔民在伏季休渔期间都能正常生活,山东沿海各地积极帮助渔民寻找出路和生计,并将在休渔期间对渔民进行海上捕捞作业技术和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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