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域管理工作要点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7:30:51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海洋强国的起步之年。海域管理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十八大确立的建设海洋强国的宏伟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海洋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为主线,坚持“五个用海”,优化海洋空间开发布局,节约集约利用海域和岸线资源,优先保障国家重大项目和民生用海,加大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提高海洋综合管控能力,促进海洋经济健康发展。

一、严格海洋功能区划管理,优化海域空间开发格局

1.贯彻落实全国海洋功能区划。认真落实全国海洋功能区划提出的各项实施保障措施,加强功能和规模的双管双控,有效调节近岸区域用海方向和规模,科学引导近海开发,积极倡导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海域的开发利用,努力构造科学合理的沿海产业格局、滨海城市化格局、海洋渔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充分发挥海洋功能区划在海洋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中的整体性、基础性、约束性法定作用。

2.严格实施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分解落实全国和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各项指标,及时向社会公布省级海洋功能区划成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县级以上各级海洋部门审核项目用海必须依据省级功能区划,不按海洋功能区划审批项目用海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加强对省级区划的修改管理,确需对海岸线、区划范围和功能区类型进行调整的,要按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修改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3.启动新一轮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报批工作。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要严格遵守《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必须与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保持一致,不得通过修改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对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功能区范围作出调整。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力争年内完成编制报批工作。

二、加强围填海和海岸线管理,促进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1.提升围填海管理理念。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融入到围填海管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降低海域、海岸线消耗强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遏制围填海增长过快的趋势。综合考虑陆海空间的自然禀赋,切实做好陆海统筹试点工作。实行控制规模、严格审查、加强监管等措施,切实强化区域用海规划的管理。

2.严格实施围填海计划制度。进一步细化围填海计划管理措施,完善围填海计划台账管理,会同发展改革委开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指标安排上落实国家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对于国家重点基础设施、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类项目和民生领域项目,优先安排指标;对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予安排计划指标。

3.保护和节约利用岸线资源。出台海岸线管理政策文件,逐步建立岸线保护利用、岸线利用控制指标、占用总量控制、保护红线等制度,强化海域海岸线资源存量管理和精细化配置。新上用海项目占用自然岸线与新造岸线实行“占补平衡”。严格保护自然岸线及滨海湿地,加大对占用海岸线项目和规划用海的审查力度,确保围填海不占用基岩、砂质岸线和公众亲海岸线,其他岸线尽量不占用、少占用。

三、深化项目用海管理,保障海洋经济发展

1.提高海域使用审批效率。积极融入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主动服务,依法行使海域使用审核权,进一步优化项目用海申请审批程序,制定和完善建设项目用海预审管理制度。切实有效缩短项目用海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2.规范权属登记工作。建立海域使用权登记岗位责任制,开展海域使用权登记人员培训,规范海域使用权登记行为。针对海域使用权人变更情形开展权属核查和海籍测量,依法完成变更登记。开展全国海域权属历史数据核查工作,保证权属数据的准确性和现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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