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海洋禁渔休渔政策出台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20 10:21:26 

近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布2013年海洋禁渔休渔通告,通告对各种海洋捕捞作业方式的禁渔休渔时间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梭子蟹禁渔期为北纬27度至31度沿岸和近海,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以抱卵梭子蟹或幼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作业渔船生产;灯光围(敷)作业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帆式张网作业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其他张网作业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桁杆拖虾、笼壶类、和刺网类作业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拖网类及其它未列举海洋捕捞作业休渔时间均为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海蜇禁渔期为杭州湾6月10日12时至7月25日12时,禁止以海蜇为主要捕捞对象的作业渔船生产。

通告还对产卵带鱼保护区保护作了明确规定,北纬28度30分至30度30分、东经125度以西到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以东海域,5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禁止拖网渔船及其它以捕捞产卵带鱼为主的作业渔船进入该保护区生产;同时,通告还对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作了明确规定,核心区4月16日12时至7月1日12时,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生产。

通告还规定,渔业捕捞许可证中允许多种作业兼作的捕捞渔船,只要其中某个作业仍处于休渔期内,则该捕捞渔船仍要实施休渔,渔业辅助船随上述不同作业实行同步休渔。

另外,钓具作业仍像往年一样未列入禁渔休渔对象,与去年不同的是张网类中的流动张网……查看全文:http://www.shuichan.cc/news_view-118624.html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