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 记者 陈兆猛)2013年1月1日越南将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纳入主权范围的新海洋法正式生效。越南国会此次审议通过的新法,无非将中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包含在了所谓的越南“主权”和“管辖”之内。可以明显的看出,越南企图为自己在南海的非法扩张找到一个“合理”而又“合法”的外衣,为落实自己的海洋战略提供必要的重要工具。但是,越南此次的玩火行为无疑是给已经十分敏感的南海主权争议问题再添柴火。
1月1日,越南海洋新法生效,同时引起了中国大陆与台湾方面的抗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就《越南海洋法》生效实施答记者问中明确指出,中国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任何国家对上述群岛提出的领土主权要求和采取的任何行动,都是非法的、无效的。我们对该法生效后将给南海局势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关切,要求越方不要采取任何使问题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
而台湾方面,也在2日表示,对于越南海洋法内文擅将中国西沙及南沙群岛纳入越南主权及管辖范围,表达严正关切与抗议。无论就历史、地理及国际法而言,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东沙群岛及其周遭水域俱属中国固有领土及水域,主权属于中国,不容置疑。中国对这四群岛及其水域享有一切应有权益,任何国家无论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予以主张或占据,俱属非法,中国一概不予承认。
在越南的“海洋新法”生效的同一日,我国海南省修订的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也同时生效,条例赋予边防机关对“非法”进入海南管辖水域的外国船只进行检查、扣押或驱逐的权力。对于近期我国与越南在南海领土主权方面的法律声索针锋相对、互不退缩的情况,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时殷弘表示我国和越南都面对着强大的民族主义情绪,接下来要观察的是,双方在法律上的对立是否演变成日常的“战略对立”和“海权实践的对立”。时殷弘指出,由于我国与日本在东海还有未解决的钓鱼岛主权纷争问题,而且我国还必须权衡与亚细安国家的整体关系,因此很难下决心与越南对抗。但是要防止局势失控酿成军事冲突,关键还在于双方在执行法权时必须“搞得比较适当一点、平衡一点”。
展望2013年的国际形势,我国在2013年将面临三大挑战:中美关系的挑战、来自海上争端的挑战和来自中南半岛的挑战。2011年底以来,菲律宾和越南在南中国海问题上态度日趋强硬,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基本精神,接连制造摩擦和纷争,导致南海问题不断升级。为了加大对我国南海领土主权的维权力度,我国将大型海事巡航船“海巡21”正式列编海南海事局,服役南海。
针对近期的海上争端不断,我国海洋权益不断遭受侵犯,我国海监船队也将分别前往南海和钓鱼岛等拥有主权争议的海域巡逻。据新华社1日报道,中国国家海洋局官网发布消息说,海监75、84船编队1日完成了对南沙管辖海域定期维权巡航执法任务后,驶进北部湾口外海域,并按计划对我国海上油田生产海域定期巡航。
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决心是坚定的,我国将继续致力于与周边国家妥善处理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端,努力维护周边睦邻友好大局。但是如果有个别国家图谋不轨,我们也绝对不会软弱,因为我国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合法权益的决心也同样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