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作为一个美丽的滨海城市,“海洋”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然而近年来,我市养殖用海不同程度存在着零散、杂乱的现象、沿海渔业资源过度消耗等现象时有发生,透视出我市存在海域管理使用还不尽合理、近海渔业资源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不健全等问题。如何保护好我市海洋渔业资源,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日前,市政协常委会调研组就加快发展我市海洋渔业产业,提高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利用、海洋渔业科技及水产品加工贸易等方面开展调研。分别听取澄海区、南澳县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澄海南港避风塘、莱芜紫菜养殖基地、南澳县云澳渔港、南澳太平洋牡蛎养殖基地,走访汕头大学广东海洋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等,并召开5场座谈会,就有关专题深入交流探讨。
据悉,近年来,我市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力度显著加强,至去年底全市累计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书424宗,面积1.5万公顷,还建立了南澎列岛等8个省、市级海洋自然保护区;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和渔业捕捞“双控”制度,对全市纳入农业部数据库管理的2260艘渔船全部发放了捕捞许可证。目前,已累计发放水域滩涂养殖证437本,总面积约20万亩,发证率达91.64%。2011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1.53万公顷。其中海水养殖面积1.1万公顷,产量16.57万吨,淡水养殖面积0.43万公顷,产量6.69万吨。全市拥有水产品加工企业60多家,加工产量14万吨,产值22亿元。
调研组认为,要尽快研究制定促进我市海洋渔业产业发展的相关实施意见,对海洋综合开发发展环境、战略目标、结构调整等方面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工,谋划组织实施一批海洋综合开发重点项目,努力实现我市在海洋产业培育和具体项目落实方面的突破。同时进一步强化海洋环境管理,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海洋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各涉海部门的工作,解决海洋资源开发和保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发挥特区立法权,制定和完善海域审批、海域使用管理的一、二级市场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健全我市的现代化海洋监测系统、预报系统和海上应急救助系统,建立完善海洋防灾体系,减少海洋灾害给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损失。大力扶持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充分利用当前国家的优惠措施,引导广大船主“淘小造大”,建造大马力渔船,建议对建造300至400千瓦钢质渔船给予每艘1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400千瓦以上钢质渔船给予2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扶持渔船改造升级。并鼓励支持发展都市休闲渔业,将南澳岛、牛田洋等地合适的海水养殖区定位为休闲渔业的重点发展区域,建设多个休闲观光、垂钓体验为一体的示范基地,带动养殖户的加入,形成渔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并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推进海洋渔业科技创新。 记者 郭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