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队为本 推动广东海监大发展

——专访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刘物开总队长

来源:杨璇   发布时间:2015-05-21 03:35:32 

记者:10年来,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历程?

刘物开:首先我简要介绍一下广东海监队伍情况。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为副厅级建制,内设6个处 (室、中心),全省沿海14个地级市和49个县 (市、区)全部成立了海监机构,另成立有3个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海监支队,各级海监队伍都内设海监专职机构。全省共有海上执法人员1670名,其中专职海监执法人员867名。全省各级海监队伍共有执法船28艘、执法艇162艘。

早在199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下,广东就以渔政队伍为基础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海监队伍。经过多年的执法摸索与实践,借助1998年中国海监总队成立这一有利契机,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中国海监总队批准,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于2001年得以正式成立,在全国率先实行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广东海监工作也得到理顺和规范。从2003年到现在,在省委、省政府、中国海监总队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的领导下,广东省的海监工作进一步实现了全面拓展和深化。

记者:10年来,广东省的海监工作形成了什么样的特点?

刘物开:我认为,加强队伍建设是当前海监工作的核心任务。队伍的素质水平和执行能力是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最根本的保障。广东海监队伍在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上具有特定的优势。这突出表现在省总队在强化海监业务统一领导的基础上,统一了全省执法队伍编制,对市、县两级海监机构的主要领导实行双重管理制度,对执法人员的录用和干部的提拔进行审核把关,从而使全省队伍形成垂直性强、整体性强、战斗力强的特点。

具体来说,广东海监队伍主要有两大特点。第一个特点是以狠抓队伍建设来全面提升队伍的执行能力。我们提出“政治建队、军事建队、科技建队”的口号,努力打造出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政治素质高、保障能力强的准军事化队伍。

在政治建队方面,各级海监机构都配备了专职政治干部,制订了一系列政治工作制度和规范。2007年,我们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执法督察制度,加强队伍内部监督,至今全省共开展督察检查160余次,办理督察案件25宗,批评警告领导干部6人,撤职6人,停职1人,调离队伍2人。在军事建队方面,对全省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强化军事教育。在科技建队方面,广东近年来共投入9800万余元资金用于海监装备建设,使海监队伍装备实现了质的飞跃。

通过抓队伍建设,广东海监队伍整体实力强,能打硬仗。如我们在查处海砂开采、海洋倾废等专项执法行动中,经常遭遇抗拒执法,省总队指挥跨区执法行动,提高了震慑力,确保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在今年奥运期间组织的海底光缆巡护专项执法行动中,广东执法船艇和执法人员除了完成每日例行的巡航外,还坚持24小时值班待命,随时出海处理突发情况,表现出了海监队伍纪律严明和不畏艰险的工作作风,出色地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海底光缆巡护任务。

另一个特点是解放思想,大胆履行职责。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新的理念引导新的思路;新的思路引领新的举措;新的举措引发新的成效;新的成效才能争取新的执法地位。通过进一步解放思想,我们去年提出了进行执法队伍第三次革命的口号,按照省局李珠江局长提出的 “一个理念、四个创新” (“以科学管理促进科学发展”这一理念,在基础管理领域要提出新思路、新兴管理领域要开创新局面、难点管理领域要拿出新举措、自身管理领域要迈上新台阶)的要求,在海域使用、海砂开采、海洋倾废、建立协调工作机制、航空执法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我们还确定了 “总队抓海盾行动、支队抓执法示范工作,大队抓养殖用海执法”的工作策略,做到各有侧重。另外,我们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空中巡视、海上巡航和陆岸巡查的 “三巡”制度,开展用海项目排查登记,并成立了省总队政策研究中心和海洋技术中心,全方位推动海监工作。广东海监工作得到了国家海洋局和中国海监总队的充分肯定。2004年~2007年连续4年被国家海洋局评为 “全国海洋执法监察先进集体”,2007年被中国海监总队评为 “中国海监优秀总队”。

记者:回顾这10年的发展历程,您有何感想?在新的起点上,广东省海监工作是否有新的发展思路?

刘物开:感受很深刻。其中最深刻的感受是,开展海监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和海洋主管部门的领导。广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非常重视海洋经济工作,提出了建设广东海洋经济强省的战略发展目标。2003年全省第五次海洋经济工作会议后,省委、省政府出台了 《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下,我省海洋经济工作得以快速发展,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队伍的改革得以顺利实施。今年,广东将召开第六次海洋经济工作会议,这是我省海洋事业掀起新一轮发展高潮的良好契机,我们对海监工作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今年乃至今后几年,广东海监工作将根据省委、省政府争当全国排头兵的要求和中国海监总队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落实李珠江局长提出的“一个理念、四个创新”。在基础管理领域,加强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在新兴管理领域,力求取得新突破,开创新局面;在难点管理领域,加强实践与研究,制订新举措;在自身管理领域,进一步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全力推动我省海洋执法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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