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浪灾害对中国海及邻近海区的影响

来源:新浪   发布时间:2015-05-20 17:56:19 

海浪为海洋中波浪现象的总称。由风或大气压力引起的海浪称风浪或涌浪。在不同的风速、风时、风区、风向和地形条件下,海浪的大小变化很大,通常周期为0.5~25秒;波长为几十厘米至数百米,有时甚至达千米;波高从数厘米至20余米,在特殊情况下可达30米以上。一般海浪包括风浪、涌浪和近岸波3种。而通常我们习惯上所说的海浪,主要是指风浪和涌浪。

海浪对海上交通运输、施工、捕捞、军事活动、沿海的堤岸、海塘、港口码头和各类建筑物等构成巨大威胁。通常,灾害性海浪是指海上波高等于大于6米的海浪,能够对在海上从事各类生产活动的船舶、运载工具、工程设施,沿岸工程设施等能够构成威胁,造成危害。统计资料表明,中国近海及其邻近洋区发生6米以上的狂浪区年平均为28次,相当于每13天发生1次;9 米以上的狂涛区年平均为5.8次,相当于每2个月出现1次。中国海及邻近洋区的灾害性海浪主要是由热带气旋、温带气旋和寒潮等天气系统的强风作用所引起的。其中台风浪主要发生在7~9月,占全年总数的73%;寒潮大风和温带气旋引起的大浪主要发生在冬季,占全年总数的84%。

1966~1990年,中国海及邻近海区灾害性海浪统计资料表明:渤海发生灾害性气旋浪12次,寒潮浪9次,台风浪2次,年平均仅0.9次;黄海发生灾害性寒潮浪81次,气旋浪45次,台风浪22次,年平均为5.9次;东海发生灾害性台风浪104次,寒潮浪94次,气旋浪46次,年平均为9.8次;台湾海峡发生灾害性寒潮浪74次,台风浪68次,气旋浪11次,年平均为6.1次;台湾以东及吕宋海峡附近洋面发生灾害性寒潮浪100次,台风浪75次,年平均为11次;南海发生灾害性台风浪189次,寒潮浪164次,年平均为14.1次。

中国海及邻近海区灾害性海浪分布受风区、风时、地形等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季节变化和地理特点。渤海海峡,当吹偏东风或偏西风时,有足够长的风区,加上狭管效应,风浪易于成长,浪大流急,曾出现过13.6米的最大波高,被认为是航海危险区。黄海中部的成山头外海常有大浪发生,加之受海流等的影响,这一带海域是发生海难事故高发区,故有“中国好望角”之称。东海南部、台湾海峡和南海北部,大浪分布频率较大,尤其是冬季,3米以上的大浪区几乎天天维持,因此,这些海区海难事故频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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