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海域使用权新规11月施行 有效期至2017年
来源:威海日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7:57:30
15日,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威海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与招标、拍卖、挂牌等出让海域使用权形式与行政许可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权流转管理。据悉,该《办法》于11月1日正式施行。
为有效解决当前可出让海域资源紧缺和用海需求不断增加的矛盾,实现海域的物尽其用及海域物权的保值增值,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威海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办法》,将与招标、拍卖、挂牌等出让海域使用权形式与行政许可有机结合。据悉,该《办法》共35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明确了该《办法》的法律依据、招拍挂的内涵、出让主体、适用范围等;明确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的方案制定与审批、标底(底价)确定要求等。其中,《办法》明确要求市、县政府按海域使用审批权限组织招拍挂工作,标底、底价的确定实行集体决策。另外,《办法》还明确了招拍挂出让海域使用权的具体规定、工作程序、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对违规操作行为处理、出租抵押、依法回收以及行政机关人员违规等情况的处理做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将于201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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