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属于中国的铁证

来源:李国强   发布时间:2015-05-20 17:59:57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由中国人首先发现和命名的

目前所见最早记载钓鱼岛的史籍是明代永乐元年(1403)的《顺风相送》,其载:……北风东涌开洋,用甲卯取彭佳山。用甲卯及单卯取钓鱼屿。南风东涌放洋,用乙辰针取小琉球(今台湾)头,至彭家、花瓶屿在内。正南风梅花开洋,用乙辰针取小琉球。用单乙取钓鱼屿南边,用卯针取赤坎屿。书中对钓鱼岛的名称做了十分清晰的记录,表明至少在14、15世纪中国人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此后,中国和琉球许多历史文献的记载都说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人首先发现和命名的。

中国自明代起就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实施了有效管辖

明代,钓鱼岛已纳入中国的行政管制范围。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在浙江提督胡宗宪主持编纂的《筹海图编》卷一《沿海山沙图》中明确标示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福建省海防区域。天启元年(1621年)茅元仪所著的《武备志》中也明确地标识出钓鱼岛属福建海防区域。

日本学者认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

1785年,日本学者林子平编的《三国通览图说》中不仅标明钓鱼台、黄尾山、赤尾山、诸名等岛屿,而且明确把它们划在中国的海域之内。其中的《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是彩色图,图中将日本领土涂为深绿色,包括从东北角的鹿儿岛湾到南方的吐噶喇均为深绿色;把琉球王国的领土涂为浅褐色;把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屿和其他从山东到广东省的中国领土涂为淡红色。从图上涂的不同颜色,可以看出林子平承认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领土是毫无疑问的。1972年,日本历史学家井上清撰写的《尖阁列岛——钓鱼岛的历史解析》中也指出,钓鱼岛在日本染指之前并非无主地,而是中国的领土。

美国从未公开宣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日本

1971年,美、日当局出于共同反共反华的需要,签订了《归还冲绳协定》,将本不属于冲绳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也交给了日本。

中国政府以及中国台湾地方当局对此都提出了严正抗议。为此,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麦克劳斯基解释道:在归还冲绳时,美国将包括尖阁列岛在内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但美国认为施政权和主权是两回事。如果在主权问题上产生分歧,应由当事国协商解决。

由此可见,在日本取得钓鱼岛的所谓施政权时,其并未取得钓鱼岛的主权。(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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