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台《浙江省海洋防灾减灾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和工程建设,以提高海洋灾害观测、预警报、信息服务、应急管理及风险评估与区划能力,提升防御与应对重大海洋灾害的水平,推动我省海洋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的。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五大工程建设:一是观测类,主要扶持海洋观测站(点、平台、浮标等)基础能力建设及观测仪器设备更新与维护;海况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维护;涉海数据传输网络建设。二是预警报类,主要扶持灾害预警报基础能力建设;海洋灾害预警报技术及业务化运行能力建设;海洋灾害业务化平台建设。三是信息服务类,主要扶持海洋灾害服务信息制作基础能力建设;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分发系统建设;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提升工程建设。四是应急管理类,主要扶持海洋灾害应急指挥体系与设施建设;海洋灾害可视化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建设。五是风险评估与区划类,主要扶持海洋灾害风险调查、隐患排查;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及相关技术应用;警戒潮位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