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市坡头区实行水产品标识专项检查行动

来源:邓均宁   发布时间:2013-06-20 10:22:20 

文/邓均宁

为进一步规范坡头区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9月25日,广东湛江市坡头区海洋与渔业局、坡头渔政大队联合坡头区工商局组织水产品标识专项检查组,对坡头区的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档、超市水产品专柜等进行水产品标识规范使用检查。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3辆次,执法人员15名,检查超市2家,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档口50多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50多份,对于标识使用不规范的档口发出整改通知书10多份。

检查主要内容是水产品流通环节是否清晰标示销售水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或捕捞日期、生产或销售者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生产环节是否建立健全生产日志,对上市产品完整标注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坡头区从2010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推行水产品标识工作,为了严格执行《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及今后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坡头区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组织了这次多部门水产品质量安全行动,局长担任行动组长,形成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力度。

经过检查,全区水产品市场水产品标识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区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管理力度,对于不按《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做好标识工作的商家进行依法查处,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杜绝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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