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报:山东省总队开展2012护航蓝区建设专项执法行动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8:03:38 

9月10日至14日,由中国海监山东省总队统一组织,市、县、区海监机构联动,以陆地岸线巡查为主的“护航蓝区建设——海盾2012”海洋专项执法行动在烟台片区开展并取得了预期效果。
本次海洋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2010年以来所有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及未批先建的用海项目,包括曾被海监机构处罚的用海项目。宗海界址、用海面积是否与《海域使用权证书》一致;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海域用途的行为;海域使用权是否期满;已经国家海洋局批准的“区域用海规划”范围内,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取得有审批权的政府机关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下即实施的具体单宗建设项目;规划项目实施中是否存在违反规划和规划批复要求的行为。对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的用海项目,重点检查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区域农业围垦用海规划”,重点检查是否取得国家海洋局区域用海规划批复等。
据山东省总队副总队长、本次海洋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梅笑冬介绍,自2012年下半年起,山东省总队“护航蓝区建设——海盾2012”海洋专项执法行动计划每季度选取一个直属支队的分管区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并使之成为常态化。其目的是加强辖区监管责任制,对“旬巡查、旬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加大执法频率,着力解决执法巡查不及时和执法缺位等问题,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战略顺利实施提供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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