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切实抓好国庆节期间渔船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的先行工程和基础工作,寓教于法、于警、于学、于节、于管、于联、于乐、于情,继续抓紧、抓实、抓好。充分利用会议、电视、报纸、培训、标语、板报、短信、安全检查等途径或手段,在重点渔村(居)、码头、港口、渔船等一线关口,开展典型渔船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发放渔船安全航行棋,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举办从业人员尤其是非渔劳工安全生产技能培训,着力从根本上提高基层渔业安全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突出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措施和制度落实到位
一是督促渔船落实编队编组出海制度。做到编组生产、结伴航行、同进同出、通讯畅通、定时联系。二是督促渔船遵守海上避碰规则。正确开启使用AIS船载终端,严格执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切实防范商船与渔船、渔船与渔船之间发生碰撞事故。三是积极防范船员硫化氢中毒事件。督促船东船长配备必要的救助药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及时清理渔货和加冰,保持渔船舱位清洁,防范船员硫化氢中毒事件发生。四是积极防范港内渔船火灾事故。合理安排港内渔船、油船等船舶分泊区有序停泊,留足船舶进出航行安全通道,尤其是消防灭火通道,督促船东船长按规定留足船上值班人员,教育船员严格执行港内船舶明火作业有关规定,注意日常生活用火安全。
三、加强安全执法检查,整治渔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
继续深入开展渔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国庆节期间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三无”船舶从事渔业生产等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拉网式深入排查、治理、消除渔船生产安全隐患。沿海各县(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要切实加强渔港执法检查,每周不得少于2次,坚决禁止不适航渔船出海生产。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要重点加强事故多发水域的执法巡查,严厉查处“带病”出海作业生产的渔船。
四、加强应急值班,及时处置渔船水上安全突发事件
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第一时间做好险情或事故信息的接报、核实,并按照《漳州市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科学指挥,有效协调,快速高效地处置应急突发事件,保障遇险或事故渔船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