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体现对东海的主权和管辖权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8:04:41 

经国务院批准,2006720,中国海监东海总队率先在东海我国管辖海域开展了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多年来,中国海监东海总队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维权巡航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海洋侵权行为,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彰显了中国海监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自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制度实施以来,中国海监东海总队通过加大巡航执法力度、拓展巡航范围、提高执法效率,实现了对我国东海管辖海域的全覆盖。其间,东海总队先后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专项维权执法行动,如200812月,巡航钓鱼岛海域;20104月至10月,对外方沉船打捞活动实施了长达6个月的监视;自2010年起至今,先后3次在我国东海专属经济区驱离日“昭洋”“拓洋”非法作业船只;20123月,再次巡航钓鱼岛。上述工作的开展,有效体现了我国对东海的主权和管辖权,维护了国家的尊严,同时进一步确立了中国海监维护国家海上权益的主体地位。

截至20126月底,中国海监东海总队共开展东海定期维权巡航执法131航次,派出海监船舶241艘次、航程42万余海里,派出海监飞机964架次、飞行4169小时;发现各类外籍舰船513艘次、外籍飞机529架次。

在全面推进维权执法业务工作的同时,东海总队着力强化维权执法队伍建设、装备能力建设、业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初步形成了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装备精良、业务精湛的准军事化专职维权执法队伍。

注重维权执法队伍建设。2008513,中国海监东海总队组建成立了东海维权执法支队,并专门设立维权执法队,专职从事海洋维权执法工作。近年来,东海总队还通过招录、引进等方式,在东海维权执法支队充实了一批具有法律知识、外语能力的专职执法人员,完善了维权执法队伍的体系建设,提升了维权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东海总队加强建章立制,制定一系列管理规定,开展了礼仪、体能训练等活动,进一步规范队伍管理,使维权执法人员的意志、品质和作风得到了极大的锻炼和提升。

加强维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2011年,速度最快、性能优良的“中国海监66船与当今综合能力最强、吨位最大、科技含量最高的“中国海监50船相继入列,使东海总队维权执法装备能力得到极大提升。目前,东海总队拥有各类执法船艇22艘,其中千吨级以上船舶9艘、千吨级以下船舶2艘、执法艇11艘。此外,中国海监东海总队还装备有两架固定翼飞机和一架直升机及40余辆海监执法专用车。同时还配备有高质量、专业化的维权执法设备。中国海监东海总队卫星地面站的投入使用,舟山维权执法基地的全面建设和“中国海监52船改造项目的启动,将使中国海监东海总队的维权执法装备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强化维权执法业务体系建设。近年来,东海总队一方面制定了《中国海监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工作规定》《东海定期维权巡航执法标准化流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不断促进东海区维权执法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东海总队还通过开展上岗资格培训、专题教育、专家讲座等多种方式,对执法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此外,东海总队还高度重视海洋维权执法理论研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每年定期召开论文研讨交流会,以理论指导维权执法实践。

提高维权执法成效。近年来,东海总队围绕国家海洋局党组提出的“强化对我管辖海域管控力度”这一工作目标,创新巡航方式,拓展巡航范围,加大巡航力度,同时东海总队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维权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东海总队还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对重大、专项维权任务进行适度宣传,有效提高了东海区海洋维权执法工作的显示度和社会影响力。

展望未来,中国海监东海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海洋权益是我国的核心利益,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是中国海监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新的、日益复杂的海洋维权形势,中国海监东海总队全体执法人员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全力以赴,恪尽职守,主动作为,敢于作为,以高昂的斗志、锐意进取的姿态迎接新挑战,继续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做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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