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船厂状告两跨国公司 被告称中国法院无权管
来源:高洪超 发布时间:2015-05-20 18:09:02
“西霞口船厂诉荷兰西特福、芬兰瓦锡兰”的跨国官司,一度引发业界对国产发动机工业无缘国内船厂大批订单的唏嘘。如今,这起本已进入正常审判程序的跨国官司再掀波澜,被告以中国法院无权管辖为由,在山东省高院终审裁定归青岛海事法院管辖的情况下,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仍然坚持“中国法院无权管辖”。
从青岛海事法院受理一开始,两大跨国公司就提出“中国法院无权受理”的管辖权异议。2011年11月,被告向青岛海事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今年3月13日,山东省高院终审裁定:西霞口船厂以商业欺诈为由,提起与三被告的侵权责任纠纷,应该由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海事法院管辖,驳回西特福、瓦锡兰芬兰、瓦锡兰上海的管辖权异议。今年4月,被告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坚持“中国法院无权管辖此案”,应该提交“伦敦国际仲裁委员会”,青岛海事法院不得不暂停审理程序。
最高院审理认为,被告的再审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于
西霞口船厂法律顾问刘玉宁律师介绍,最高院将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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