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在省儋州、文昌、东方和万宁等4地建设了县级海域动态监管中心。到目前为止,这4个海域动态监管中心初步建设已经完成。至此,海南省的海域动态监管中心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7个,为海南省海域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极大地提高了全省海域监管能力。
健全制度,海域动态监管合法规范
实行业务化运行3年多来,海南省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每年的工作方案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记者从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了解到,海南省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的工作目标是进一步丰富系统内容,完成全省海域使用权属数据的标准化入库,争取到2012年底使海域使用权属数据入库率达到95%以上;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与技术规程,开展好区域用海规划的实施情况监测、在建项目的地面监视监测和疑点疑区的监视监测工作、《海域使用权证书》统一配号工作,实现系统的稳定运行。目前,海南省已完成履盖全省12个沿海市(县)海域动态专网的连通。
多项举措,确保监管系统业务化运行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确保动态监管工作顺利开展。首先,加强系统数据库建设,确保系统业务化运行。自系统建设以来,海南省及时做好海洋功能区划矢量化入库、海域权属数据整理入库、基础地理数据整理入库等工作。截至目前,海南省已完成省级及海口、三亚的海洋功能区划、全省基础地理数据、2008年~2011年遥感影像数据及全省2941宗海域使用权属现状数据的入库工作。
其次,积极组织开展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实时监控在建项目用海的工程进度和项目施工中破坏海洋环境的违规行为。通过海域动态监测,及时发现了用海项目超出审批区域、未经过论证审批擅自进行围填海活动等违规用海行为,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了管理依据和技术支撑。
第三,认真做好海南省《海域使用权证书》统一配号试点工作。作为首批全国试点省份,海南省级海域动态监管中心组织2个市级中心和沿海12个市(县)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顺利开展海南省新增海域使用申请的预审和统一配号工作。
此外,海南省在认真做好硬件及网络运行维护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海监部门做好区域用海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协助海域管理部门开展全省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调研工作,并积极进行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业务培训。
明确任务,深化海域动态监管建设
对于未来工作,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表示,将从8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深化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建设。第一,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对海南省各级监管中心进行规范管理。第二,构建海南省成熟高效的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及管理业务体系。发展并完善现有海域动态监管技术和方法,探索业务开展的新方法。第三,开展海南省海域与海岛使用金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整个项目通过3期建设达到如下目标:在2012年底之前完成海域与海岛使用金综合管理系统的前期调研及框架设计,并将海域与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规范及管理流程纳入系统框架;在2013年底之前完成海域与海岛使用金综合管理系统的硬件及软件建设,并投入测试运行;在2014年底之前完成整体系统开发和测试,并投入试运行,在2015年初全省海域与海岛使用金缴纳全部通过该系统开展。第四,继续完善市县海域动态监管中心建设。探讨和完成省、市(县)机构建设、运行长效机制。第五,做好填海造地及构筑物用海问题数据的现场核查。认真组织开展全省围填海及构筑物用海权属数据现场核查工作。第六,加强综合评价与决策信息服务能力建设。第七,继续做好海南省《海域使用权证书》统一配号工作。第八,开展立体海域动态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做好重点海域及新增在建用海远程视频监控建设、用海项目监视监测和疑点疑区地面监视监测工作及无人机遥感监测采购运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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