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沙头角海关查获公务车违规携带海鲜产品入境案
来源:游春亮 发布时间:2013-07-03 10:20:17
记者游春亮 通讯员 卢超颖 香港海鲜不仅品种多、质量好,价格也比内地便宜许多,致使远赴香港购买海鲜带回国内的旅客日益增多。但鲜活水产品属国家禁止携带入境物品,违规携带入境者,将被依法予以处理。近日,深圳沙头角海关就在口岸旅检小车道,查获了一起利用公务车辆违规携带海鲜产品入境的案件,缴获大号蛏子(俗称蛏子王)20余公斤。
近日,当事人车某驾驶一辆公务车,自沙头角口岸入境。海关关员经查验,发现其后排座椅中间放有4个黑色塑料袋,袋内装满了被捆扎起来的蛏子王,合计20余公斤,未向海关申报。由于鲜活水产品属国家禁止携带入境物品,依照相关规定,海关将上述海鲜产品移交检验检疫部门处理。
据了解,在查验过程中,当事人坦承该批海鲜产品是带回家给儿子办生日宴会用。“香港比大陆每斤便宜近20元港币,刚好又有车,可以放在车上,而无需用手提着那么辛苦,便买了。”他解释说。同时,他也承认,最重要的原因是不清楚国家的政策,不知道海鲜产品不能携带入境,“以为捡了个便宜,没想到却得不偿失!”他显得懊恼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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