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让更多人做“岛主”符合海洋战略

来源:羊城晚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8:12:13 

日前,全省实施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提出,到2015年广东基本建成海洋经济强省,到2020年全面实现经济强省,勾画了广东海洋经济发展的宏伟蓝图。无居民海岛开发作为海洋经济发展的题中之意,有关部门也透露我省将在珠海、汕头、惠州、阳江等地开展以旅游度假为主要功能的无居民海岛整岛开发试点。购买海岛、做“岛主”正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尽管国家对申请做“岛主”的资格几乎没有任何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有偿申请。但是,要真正成为“岛主”并不容易。一般来讲,购买无人海岛无非是两种用途:一种是作为私人休闲的奢侈品消费,比如在岛上建私人度假别墅。另一种是作为投资经营,如旅游开发。这其中也不能排除有“海岛秀”的,即开发海岛只是建立企业或个人形象的炒作手法。经济实力不是很强的人,要想成为“岛主”,需要记住现实和理想可能有着天壤之别。因为开发一个海岛,动辄需要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资金,而且可能还是一个无底洞。

下面不妨算一算当“岛主”的主要费用。

首先是要编制一份《海岛详细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的费用。根据规定,提出用岛申请必须按照政府编制的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对拟开发的海岛编制详细的开发利用具体方案。这个方案,只有国家海洋第一、第二、第三研究所,以及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才有资格出具。方案制定的费用,依据岛屿的复杂情况而有差别,一般在几十万元不等。

其次是应缴纳的海岛使用金。计算公式为:海岛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面积×使用年限×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我国将海岛分为6个等级,每个等级规定了15种用岛最低价标准,“最低价标准”是根据无居民海岛的等级、用岛类型和方式、离岸距离等因素,适当考虑生态补偿因素等加以确定。如一等岛“观光旅游用岛”,离岸小于0.3公里的费用为3000/公顷年,而大于25公里的为250/公顷年。

再次是海岛的建设费用。无人岛上的各类建筑,其建设成本是陆地同类建筑的3-5倍。同时,岛上的供水、供电设施建设所涉及的费用也不菲。如果岛上此前没有码头,必须新建码头,还要添置必要的交通工具。

最后是运营管理费用。不少海岛经常遭受台风袭击,后期管理维修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应该说,无居民海岛开发今后的“蛋糕”会很大,目前全国有无居民海岛上万个,其中,500平方米以上的有6900多个。除了20114月份国家公布的第一批共计176个无居民海岛外,接下来会有更多的岛屿列入这个名单之中。发展海洋经济需要资本介入,特别是民营资本介入,让更多的人当“岛主”显然是一个有效的探索。

海洋战略是国家战略,如何能让普通民众真切感受到国家海洋权益与自己息息相关,允许更多的普通人买下一个岛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因此,从政府的职责看,“卖岛”不能仅仅算经济账!当前,有几个事情政府需要考虑:一是如何能让更多的民众愿意当“岛主”,能否适当降低当“岛主”的成本呢?二是50年的使用期是不是太短了?能否让“岛主”能按“百年大计”去开发建设?三是“卖岛”的钱必须规范使用,要用于海岛的开发和海洋保护。四是海岛的用途能不能更宽泛些?五是无居民岛的保护要优先于开发,任何一个岛屿都是独一无二的,被破坏了就再也没有了,盲目开发以致破坏,我们就难以向子孙后代交代了!(作者是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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