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今日12时起1779艘渔船可出海捕虾
来源: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3-07-03 10:20:29
自8月20日12时起,威海市795艘张网(含鳀鱼落网)、984艘刺网作业渔船,可持增殖对虾特许捕捞许可证和标志旗,出海回捕增殖对虾。
按照2012年度山东省增殖对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增殖对虾保护区的范围是指北起蓬莱灯塔,南至日照市绣针河口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域。捕捞增殖对虾的各种网具,其网目内径不得小于54毫米;渔船的主机功率为136千瓦及其以下,从事捕捞增殖对虾渔船的作业类型须与捕捞许可证核定类型相符,拖网、张网不得与其他作业类型兼作。对虾增殖保护区内张网(含鳀鱼落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8月20日12时至10月31日,拖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9月1日12时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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