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定置网、刺网可持证回捕增殖对虾

来源:烟台日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8:13:47 

昨日,记者从市海洋渔政部门了解到,根据《农业部调整刺网休渔时间的通告》以及山东省伏季休渔的相关规定,从82012时起,山东省禁渔区线内的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将出海作业。据了解,在烟台市海域范围内,牟平将有200多盘鳀鱼落网,以及蓬莱、长岛等地的部分坛子网将出海作业。同时,烟台市的定置网、刺网,可以持证回捕增殖对虾。

根据山东省伏季休渔政策,在山东省对虾增殖保护区内拖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9112时至103112时,定置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82012时至103112时。同时,在山东省对虾增殖保护区内拖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9112时至103112时,定置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82012时至103112时。

按照2012年度山东省增殖对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增殖对虾保护区的范围是指北起蓬莱灯塔,南至日照市绣针河口禁渔区内侧海域。捕捞增殖对虾的各种网具,其网目内径不得小于54毫米;渔船的主机功率为136千瓦及其以下,从事捕捞增殖对虾渔船的作业类型须与捕捞许可证核定类型相符,拖网、张网不得与其他作业类型兼作。(姜晓 赵威 王亮)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