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紧急部署台风防御有关工作

来源:山东省厅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5-05-20 18:18:50 

根据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预报,819,第9号台风“苏拉”中心位于台湾省花莲市东南方向约25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位于北纬22.5度、东经123.9,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38/秒),预计将以每小时8公里的速度向北偏西方向移动。第10号强热带风暴“达维”中心位于山东日照市东偏南方向约135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位于北纬30.1度、东经132.7度,中心最大风力12级(33/秒),预计将以每小时38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根据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预测分析,两者将对我国东南沿海地区造成影响,可能登陆并带来强降雨。其中第10号强热带风暴“达维”有可能在山东省登陆并形成强风、暴雨、高潮叠加的恶劣天气。

为做好台风的防范工作,国家防总已于8110时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国家海洋局和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海洋局于7311900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台风防范工作;贾万志副省长要求各级各部门把防汛防台风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立即进入战备状态,全力做好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为切实做好台风防范工作,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已按照国家海洋局和省政府领导的要求,发出紧急通知,并做出了以下部署:

一、高度重视,提前做好防范工作部署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各级要逐级落实应急预案的执行责任,按照“台风登陆不登陆按登陆防范,风浪大小按大浪准备”的要求,提前做好渔民渔船、涉海工程和旅游景点防范台风工作部署,保证渔民、涉海施工人员和游客人身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渔船、养殖和海洋工程等设施不受损失。同时,立即对所有渔船的停港船位进行普查,核实未在指定渔港停泊渔船的船位,发现涉嫌违规出海生产的立即召回。台风影响本地区24小时前,捕捞海蜇生产渔船必须全部回港避风。台风影响本地区6小时前,派出工作组对每个单位、每个渔港和每艘渔船进行督导,提醒督促渔民和涉海施工人员进一步落实预防措施,全力做好防范工作,最大限度保证不死人、少损失。

二、实时关注,做好台风预警预报发布及信息接收传递工作

山东省海洋预报台和沿海各市海洋与渔业观测机构,要确保各项观测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加强与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和气象部门会商和勾通,加密观测,滚动预报,为各级政府防范台风提供技术支持。各市海洋与渔业局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海洋部门联系,密切关注10号强热带风暴“达维”的趋势预测和发展动态,随时掌握台风最新实时的预警预报信息,充分利用各类通信手段和CDMAAIS与北斗卫星等渔业安全信息化系统,及时迅速地将预警预报信息传递到各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渔业公司、养殖单位(户)、每艘渔船和海洋工程部门、沿海游乐场所等涉海单位,提前采取措施组织防范和应变。

三、严格排查隐患,扎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渔港和渔船集中停泊点等重点区域的监控和督查,充分利用台风影响前的宝贵时间,进一步落实防台风、防风暴潮和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一是对停港系泊锚泊渔船合理安排,留足间距和疏散通道,增加前后系缆、倒缆和碰垫,防止船舶相互碰撞;二是加固养殖架筏设施、网箱、养殖堤坝,提高防风防浪强度;三是对撤离人员的渔船和设施,关闭一切电源和火源,严防引发火灾;四是立即停止海洋施工工程,关闭沿海游乐场所;五是加强安全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成立督导组,督导各项防范工作落实

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成立督导组,深入基层单位,不留任何死角,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我厅将派出3个督导组,青岛督导组由崔爱民副巡视员带队,省总队黄岛支队长参加;日照督导组由省总队刘克宽政委带队,安全处参加,即日前往各地督导。同时派出一个督导组立即赶赴浙江、江苏省,督导该省可能在浙江、江苏省停泊和坞修的渔船防台风工作。省厅赴浙江、江苏省督导组由省总队孙华副总队长带队,威海市、潍坊市及荣成、寿光派员参加。

五、加强值班,做好突发事故和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认真做好应对突发事故和险情所需人员、车辆、船舶与装备的准备工作,保证及时迅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和险情处置。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和灾情、险情要按照报告程序和时限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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