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面向海内外招才引智 提供优惠政策待遇
来源:齐鲁晚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8:23:52
日前,山东龙口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试行)》,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来龙口工作经评审认定后,在奖励、补助、落户、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和待遇。
意见里提到,对新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龙口购房的高层次人才,给予10—5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助。高层次人才在龙工作期间,新评为“两院”院士以及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相应层次人才的,分别给予5—50万元不等奖励;获龙口市级以上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按相应层次给予奖励和资金配套,最高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已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择优推荐申报山东省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和国家“千人计划”遴选,经申报纳入相应层次范围的,争取中央或省财政给予每位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及成年子女一同来龙就业,参照其原工作单位妥善安排工作。与原工作单位不对口的,视情开发或购买公益性岗位及其他岗位进行安排。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不受国籍、户籍限制,按规定参加龙口市各项社会保险。
未成年子女由异地、国(境)外转入龙口市内中小学或幼儿园的,允许择校择园。经评审认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拟进入已满编事业单位的,可申请专项编制。需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申请特设岗位破格聘任。业绩成果突出的,可不受资历和现有职称限制。
另外,龙口市委、市政府每两年召开一次表彰会议,集中评选表彰一批为龙口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来高层次人才,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物质奖励。对来龙口工作10年以上的海外人才,授予“龙口市荣誉市民”称号。(李大鹏)

- 频道推荐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