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接受农业部2012年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交叉督查组检查

来源:昆明市渔业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3-06-20 10:23:27 

2012年7月2-3日,由云南省农业厅渔业处、省渔政部队领导陪同新疆、重庆、甘肃三省(区、市)渔政部门及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派员组成的农业部第四督查组对及昆明市2011年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进行督查,市农业局陈博副局长对整个督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督杳组听取宜良县渔政大队执法情况汇报

首先,督查组到我市宜良、石林县检查了四个水产养殖场,就鱼种、饲料、药品等投入品的规范使用进行情况,同时查看了养殖生产记录及执法单位的执法记录,听取了宜良县渔政执法大队的执法工作汇报,对宜良县督查情况进行了反馈,督查组认为宜良县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基础工作做得扎实有效,累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提出水产养殖生产记录虽然记录了养殖过程,但是记录不完整不全面,并提出了改进意见。

在对我市水产品养殖执法督查中,市农业局陈博副局长代表昆明对督查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并讲了话。

市渔业行政执法局李德运局长作了全市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汇报,督查组对照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职能分工、水产苗种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情况、工作制度、工作部署、工作总结等督查内容查阅了档案资料,并对昆明市的工作督查情况作出反馈,督查组一致认为昆明市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中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借鉴,有的工作做出了亮点,如利用水产养殖协会规范养殖户苗种投放、统一饲料、药品使用、推广光和细菌使用,减少药物使用等方面都是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提出昆明市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如在水产养殖日常执法工作中,缺乏工作记录,案卷的整理存在混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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