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并阐明了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福建省委结合全省实际,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福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步伐。
文化建设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文化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文化软实力是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文化与经济融合加深,文化产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十一五”期间,福建文化产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6%,拉动GDP增长1.15个百分点,文化产业逐步成为拉动福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和新增长点。
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已成为衡量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在物质生活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之后,解决“文化饥渴”、满足文化需求、体现人文关怀,成为提升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福建文化消费进入快速增长期,要从群众的需要出发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多提供群众买得起、看得懂、用得上的文化产品,多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努力使广大群众在文化享有上各得其所,在文化创造上各尽其能。
加快文化发展是推动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文化产业是朝阳产业、新兴产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文化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目前,文化消费正处在一个迅速增长的时期,已成为拉动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引擎。文化产业具有知识密集、科技含量高、绿色可持续等特点,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作用日益突出。加快文化发展,既是推动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要求,也是重要途径。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发展是现代信息化条件下抢占文化传播主动权和主导权的必然要求。当前,高新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互联网等信息化平台发展迅猛,日益大众化、媒体化、现实化,成为各种思想文化交汇交锋的战场,对文化建设和舆论引导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进一步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发展,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形成新的文化创造力和竞争力,才能更好地巩固和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掌握话语权、赢得主动权。
扎实立足福建文化建设的丰厚基础
“十一五”期间,福建文化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思想道德建设有力推进。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广泛开展社科百场报告会和百场调研“双百”活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精心组织全国“双百”人物和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社会主义荣辱观日益深入人心。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完成出版发行、电影制作发行放映、电视剧制作改革任务,全省105家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报业、广电、出版发行三大集团持续快速发展,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党报党刊发行体制、重点新闻网站转制等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十一五”期间,全省财政文化支出89.4亿元,年均增长16%。2008年开始,全省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全部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设立我国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福建土楼”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南音”、“妈祖信俗”等入选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文化产业实力快速提升。“十一五”期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9.8%,比地区生产总值的年均增速高12.8个百分点。深入实施文化产业“五大工程”,大力发展十大重点文化产业,建成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2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6个,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有效提升。
文艺创作精品不断涌现。党的十七大以来,有21部剧目获国家级以上大奖,754种出版物在省级以上各类评奖中获881个奖项,85件广播影视作品获得国家级大奖,连续两届获得全国“五个一工程”评选“满堂红”,五次蝉联“梅花奖”。
对台对外文化交流深化拓展。组织福建文化宝岛行等活动140多项,“妈祖之光”电视综艺晚会连续6年7次赴台演出,品牌效应在岛内进一步凸显。积极推动民间交流交往,加快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湄洲妈祖文化保护区建设;加快两岸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海峡两岸文博会举办四届以来共签约项目484项、总金额603.7亿元。
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加快福建文化强省步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有新加强,切实打牢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社会的要求,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研究宣传;充分发挥福建红色文化资源丰厚的优势,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大力弘扬“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形成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投身改革发展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良好文明环境。
文化改革创新要有新突破,切实增强文化发展的活力和后劲。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推动已转制的文化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数字出版等新兴文化业态,提高文化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探索设立“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推动文化资产评估、文化产权交易,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有新进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倾斜,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扩大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深入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健全公共文化投入机制,把加大投入力度与改进投入方式结合起来,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化、社会化。
文化产业实力要有新提升,切实壮大成为福建支柱性产业。按照“招引大项目、培育大企业、建设大园区、发展大产业”的思路,引导大型国有企业和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鼓励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和重组,推进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努力培育文化龙头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
对台对外文化交流合作要有新成效,切实提升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对台“五缘”优势和对外开放窗口优势,以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为主题,形成一批影响大、可持续、见长效的项目品牌。积极办好海峡两岸文博会、图交会等,加快建设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园和文化产业合作中心。积极拓展闽港澳文化交流,推动三地合办文化企业。不断扩大对外文化交流领域,开展“福建文化周”等活动,积极推动和鼓励文艺团体赴国(境)外开展商业演出,努力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科学化水平要有新提高,切实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坚强保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科学发展考评体系;建立和完善科学监督体系和问责机制,加大工作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加快研究制定鼓励文化创新、加强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大批文化领域创新型、复合型、外向型、科技型等新型人才。制定实施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为加快文化强省步伐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