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拟审议通过海洋法

来源: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8:44:53 

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岛礁的争议尚未平息,中国与越南之间的海上争议也“有喜有忧”。
一方面,时隔7年后中越终于迎来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工作组第一轮正式磋商。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官员昨日透露,磋商机制已启动,第一轮磋商已于5月21日至22日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在此期间,双方就湾口外海域划界与共同开发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商定于今年下半年在中国举行第二轮磋商。
“中越最终保留了这个磋商机制,这是积极的信号,但总体上看仍不乐观。本次磋商双方只是各自表明立场,不能说明达成共识。”暨南大学东南亚研究所副教授张明亮分析说。
与此同时,越方准备多年的《越南海洋法》草案有望被第十三届国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该草案如果通过,势必将引来新一轮的南海问题热点。“越南起草的海洋法中不可能不包括争议海域,否则立法就毫无意义,考虑到政府及民意要求,该法案通过可能性不低。”张明亮说。
难在划界
事实上,在2005年12月举行的中越第十二轮政府级边界谈判上,两国就同意成立中越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谈判联合工作组,就双方商定的湾口外海域的划界和共同开发问题进行谈判,继续认真研究南海共同开发问题,推进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项目。然而直到今年,双方才迎来联合工作组的第一轮磋商,足见其进展之艰难。
“这个问题很棘手,双方很难达成妥协。相对于北部湾湾口内划界,湾口外海域的划界和共同开发难点颇多。其中内部挑战是,中国对西沙群岛及其附近岛屿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但越南从未放弃其诉求,而北部湾外海域划界与此难脱干系。外部挑战在于,越南作为东盟成员国之一,如果与中国达成双边上的共识,将无疑有违东盟谋求多边解决的集体立场。因此,越南国内及东盟所施加的压力,都会影响越南能否迈出这一大步。”
他认为,目前中越在北部湾湾口外的争议主要集中在海域权利的归属上,资源分配则相对次要。因此,如能在划界一事上有所进展,才能就共同开发问题达成一致。“在双方达成的《关于指导解决中国和越南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中,有写明要‘积极推进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包括海洋环保、海洋科研、海上搜救、减灾防灾领域的合作’。可除了两国海军在北部湾共同巡逻外,其他的合作很少有明确。”张明亮说。
海洋法曾多次延迟
为期一个月的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三次会议21日在首都河内开幕,将讨论并通过13部法律,其中就包括《越南海洋法》。越南国会常委会认为《越南海洋法》草案已基本准备就绪,已具备呈递国会审查和通过的条件。
《越南海洋法》原定于在去年下半年第十三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但是通过讨论后,越南国会代表认为这是需要更多研究和征求意见时间的较为复杂的法案,因此该法案尚未得到国会通过。
《越南海洋法》已准备多年,政府和国会常务委员会针对该法案多次提出修改意见。2009年十二届国会第六次会议拟审议该法案,后因质量未达要求被搁置。2010年年底越政府曾建议将该法案列入国会法案审议议程,以便在2011年3月召开的第9次会议上通过,后政府又以部分问题未统一需要时间研究为由撤出。
张明亮表示,南海各方通过立法来强化在南海争议海域的权益要求是大势所趋,越南政府迫切希望尽早通过海洋法并不意外。在他看来,前述海洋法就南海争议海域的内容起草有两种方式。其一是在海洋法中明确,如对越南所称长沙群岛(即西沙群岛)拥有所有权,但不公布领海基线。其二是不仅宣称对相关岛屿拥有所有权,同时公布领海基线。
中国已于1992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而越南在中国之后通过海洋法,张明亮认为,中国无法干涉他国自行立法,因此仅能通过外交途径做出回应,同时在国际上加大对中国领海权利的宣传。
印度海军高官访越
5月22日,越南人民军副总参谋长武文俊会见了到访的印度东部海军舰队司令库马尔。双方表示,两国海军将继续展开高效合作。
美国国防部长帕内塔将从下周起访问亚洲,除了前往新加坡参加“香格里拉对话”外,还将访问印度、越南。五角大楼发言人利特尔说:“帕内塔是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坚定支持者,他希望参议院早日批准并尽快接受公约的规定,至于南海问题,我们知道它是太平洋地区备受关注的重要区域,我敢肯定此行将会提及,但我不敢肯定是否会在新加坡的会上讨论。”
“美国对太平洋的介入由来已久,然而从现实角度分析,中美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的海洋利益争夺。”上海外国语大学中东研究所所长刘中民在近日由上海市国际关系学会、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观察》编辑部联合主办的“中国海洋战略”研讨会上表示,“我认为中美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中国能否顺利收复海洋权益。即使与美国谈不上合作,但如果脱离美国的协调,或将难以实现谋求海洋权益的目标。”
刘中民强调,中美就海洋战略进行互动需要遵循三个基本点。“首先,我们要明确告诉美国在台海问题、钓鱼岛问题、南海问题上我们的原则在哪里。其次,在舆论上并不需要将美国塑造成对中国不利的形象。再次,我们要传达出一种观点,中国争取的是区域性的海权,在我国地缘政治环境的前提下,不可能向美国那样追求全球性的海权。最后,中美要进一步加强中美海上安全磋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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