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中国渔业政务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18:47:08 

根据全国渔政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并将其作为渔政队伍建设年主要标志性活动之一,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扎实推进

今年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2]19号)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各级渔政机构要重点在以下三方面开展好创建活动:

(一)积极创先争优。切实贯彻《农业部关于在农业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农办发[2011]14号)精神,推行服务渔民公 开承诺,建立健全渔民群众评议机制,开展渔政执法技能比武活动。

(二)加强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一要建立健全基本工作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二要梳理和完善执法依据,确保渔业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程序合法有效;三要全面开展培训教育,强化渔政人员服务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四要落实“五敢五不松劲”要求,扎实做好渔政工作,扩大渔政工作的影响力,提高渔政队伍的地位;五要推进渔业综合执法,促进渔政工作各环节有机衔接、形成合力;六要认真参加渔政队伍建设年各项活动,力求取得实效。

(三)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各级渔政机构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渔政工作,积极参加渔政队伍建设年的征文比赛和摄影比赛。凡是已评为窗口单位的渔政机构须至少报送一篇作品参加比赛,同时报送我部渔政指挥中心一份,以便组织创建活动的专项宣传活动。各海区渔政局要在本海区渔政网站上宣传报道创建活动情况。

二、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制定和报送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辖区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且动员全部渔政机构参与创建,先在辖区范围内组织评比后,将优秀者推荐至我部参加窗口单位评选。于41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电子文档发我部渔政指挥中心备案;各海区渔政局要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按以上要求报送我部渔政指挥中心。

(二)开展创建和推荐候选单位。今年创建评选窗口单位约30个,推荐范围、评选办法和创建标准原则上参照去年的执行。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辖区内创建工作,于731日前将推荐的1-22012年窗口候选单位申报材料和两份2011年渔业执法文书(复印件)报送我部渔政指挥中心。

(三)考核和评审窗口候选单位。我部渔政指挥中心在组织窗口候选单位渔业执法文书评查基础上制定考核方案,对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考核,将考核结果提交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集中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我部命名为“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

创建活动期间,我部渔政指挥中心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察,检查创建活动落实情况,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也要相应开展督察工作。

系人: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督导处,杨靖、郭振华

联系电话:010-5919310359193101(传真)

电子邮箱:fisheryccs@agri.gov.cn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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