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海岸带环境保护管理,构建美丽和谐半岛生态带

来源:王诗成   发布时间:2015-05-21 03:43:57 

历届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海洋工作,继1998年全省“海上山东”工作会议之后,今年511日,全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省委书记李建国,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出台了《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决定》,并确定了以构建区域经济结构合理,产业结构优化,生态环境良好的海洋经济强省为总目标,把海洋生态环境显著改观,和谐海洋建设取得较大发展确定为一项重要目标任务,将加强海洋资源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这些重大举措都必将为解决海洋环境污染、海洋生物多样性下降,海洋生态环境受损等问题指明了方向。

近几年,全省坚持海洋开发和环境资源保护并重,加快法制化工作进程,海洋环境保护和管理日益加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法》实施以来,我省逐步制定了《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制和办法,在全省建立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监察等多项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海岸带环境保护和滨海地区生态建设。全省海洋与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2006年全省海洋产业增加值达到1380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3%,海洋产业机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比例2006年达到193843,其中海洋渔业产量达到640万吨,总产值1260亿元。

目前,全省海洋环境质量基本状况良好。2006年山东近岸海域面积约9580km2-20等深线以内的海域面积约3km2。全省近岸海域主要以清洁和较清洁海域为主,全海域未达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9820平方公里,比2005年减少1560平方公里。适合海洋生物生存和海水养殖、游泳的水域仍占到90%。海水养殖区海水质量除部分区域的营养盐含量超标外,其余各项指标均符合渔业水质标准,且沉积物质量状况良好。另外,有8%左右的海域受到轻度和中度污染,2%左右的海域存在严重污染的情况。污染海域主要集中分布在我省渤海及莱州湾的近岸港口和黄河、小清河、漳卫新河等入海口、沿海企业排污入海口等周围海域。沉积物质量总体良好,综合潜在生态风险低,局部海域沉积物受到重金属和有机物的污染;局部海域贝类体内的污染物残留较高,主要污染物要素为总汞、镉、铅、DDT和粪大肠菌群;绝大部分陆源入海排污口污水超标排海,其邻近海域环境污染较重。

为了有效解决海洋管理和海洋环境存在的问题,全省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海洋环境保护和管理日益加强。海洋环境监测体系逐步完善,监测能力进一步加强。到目前已建立了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海洋预报台及13处市、县海洋环境监测、预报台站。在全省近岸海域组织实施了海洋环境现状调查和趋势性监测、陆源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监测、莱州湾生态监控区、黄河口生态监控区、赤潮监测以及海水增养殖区、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度假区和海洋倾倒区等项监测。全省每年共布设监测站位1024多个。至今形成了监测专报、质量公报等监测信息20多件。全省组织核准、审核海洋、海岸工程30多项。共办理倾废许可事项27起,审批倾倒量近400万方。依法开展海洋污染事件生态损害索赔。加强海洋生态保护。起草完成了《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初稿。积极推进保护区建设,全省共建19处海洋保护区,保护区面积达63.5万公顷。根据《山东省水生野生动物湿地保护规划》和《山东省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工作方案》,各地积极开展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选划和建设工作。到2006年,全省投入资金约1500多万元,在沿海选划和建设了14处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防灾减灾服务工作全面展开。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制定了《山东省赤潮应急预案》、《山东省防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山东省海上溢油事故应急预案》。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和经省政府同意分别印发沿海市政府和有关单位。组织编制了《山东省海洋灾害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山东省油指纹库溢油鉴定及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规划》,制定了《山东渤海生态治理与资源修复实施方案》,完成了山东省渤海保护总体规划工作。

二是海域使用管理向纵深发展。根据国家宏观调控要求,贯彻有保有压的方针,海域使用管理突出抓了严格控制围填海和强化基层管海能力两大重点。启动了海域使用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全省海洋功能区划体系建设,市级海洋功能区划基本编制完成,正在进入审批程序,县级区划编制完成80%,为基层科学用海管海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依据。海域使用申请、公示、论证、报批,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价值评估,海域使用金减免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更加严格。全省新确权海域使用项目1772个,批准海域使用面积4万多公顷。累计审批海域使用项目8376个,确权面积25.4万公顷。年征收海域使用金2.23亿元,其中省级审批用海项目1.27亿元。25个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县建设工作全面展开,设立乡镇海管站90多个,在册海洋协管员260多人,对加强用海初审和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基层管海能力和效率,减少用海矛盾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扎实有效推进。按照国家总体方案要求,认真制定规划,搞好人员培训,加强管理和质量监督,组织开展了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建设试点工作。

三是资源修复工作稳步开展。省委、省政府将“渔业资源修复和渔港建设工程”确定为2006年为农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资源修复成为渔业行业社会影响最大的项目,深受渔民群众欢迎。各级用于渔业资源修复的资金达1.4亿元,比上年增长16.7%,其中省市县三级财政用于增殖放流的投入达5900多万元,增长40%。全省共放流增殖各类优质苗种近15亿尾(粒),增加9.3亿尾(粒);规划建设了12个海珍品底播增殖试验区和6处人工渔礁示范区,完成了7处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区和9个深水网箱项目。全省共回捕放流资源2.6万吨,比上年增长278%,各类增殖品种综合投入产出比都在120以上,增加产值达20亿元,受益群众上百万人。

四是海洋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省成立了海监总队和6个直属支队,沿海7个市成立了海监支队,沿海具有海洋管辖权的32个市(县、区)全部成立了海监大队,形成了三级海监机构网络。加强了执法培训,积极开展海上监察执法工作,坚决打击不法行为。通过开展“海盾2006保护蓝色国土”海监专项执法行动,对已审批使用的海域进行全面复查,共检查项目6100余个,检查率达87%,依法对违规用海行为进行了查处。

五是加强宣传。连续多年组织开展了“保护蓝色国土行动”、“海洋环保世纪行”、“千里海疆行”、“海盾行动”宣传执法活动,增强了社会的海洋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树立了沿海社会海洋国土新理念。

根据全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管理的工作实际,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全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目前,省里加快筹建省海洋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沿海市纷纷加大海洋经济工作调研力度,积极研究进一步加快海洋经济的政策措施,纷纷成立了海洋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逐步建立起全省海洋事务高层统一协调机制,必将对加强地区协调、合作,依法保护海洋环境,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

(二)以贯彻实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为切入点,加强环保审批管理,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认真落实有关海洋环保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制度,依法开展各项环保审批工作,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审批。在全省系统内组织环保、海域、海监人员,开展海洋环保联合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特别是港区、码头陆源污染物、泊船垃圾等主要污染源的排放,确保海洋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

(三)实施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做好海洋生态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区划,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开展海洋生态保护大项目建设,选划和建设一批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推动《山东渤海海域生态修复与治理方案》和《山东省水生生物湿地保护规划》的实施,积极探讨海洋与渔业生态补偿的新机制,推动重点海域的生态治理和资源修复取得新成效。

(四)加强海洋环境监管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市、县海洋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实时监测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好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关口。组织实施重点海域生态监控区、赤潮监控区和养殖区的检测,做好海水浴场、奥运帆船赛及近岸海域海洋环境的监测预报工作。

(五)提升海域使用管理水平。深入落实海域使用三项基本制度,加强整体规划和综合管理,做到科学用海、科学管海。加强海域使用权属管理,依法建立重点工程填海项目论证制度、预审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强化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价值评估、海域使用金征收和减免,加强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的监督检查。强化海域管理基础能力建设。组织建设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加强对海岸线和近海海域的监控。继续实施好国家级、省级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工程,增强基层管海能力。深入推进“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专项,着手构建我省“数字海洋”信息系统。

(六)增强海洋公益服务能力。认真贯彻实施海洋灾害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的程序和职责分工,加强灾害预警、预报和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海洋灾害损失,推进山东省海洋灾害应急规划的顺利实施。搞好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建立海洋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系统,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继续实施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在加强资源保护管理的前提下,搞好渔业资源修复是转变渔业增长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落实国务院《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争取农业部“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示范项目”,继续加大对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投入力度。计划全省投入资金1.6亿元,其中省财政和中央财政投入资金近6000万元,放流增殖水产苗种21亿尾(),建立15个海珍品底播增殖实验区,发展深水网箱400个,新设10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扩大6处人工鱼礁示范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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