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据日本共同社5月10日消息,日本金泽地方检察厅10日以“业务过失致死罪”和“业务过失危害交通安全罪”,对导致渔船翻船的集装箱货轮三副李世提起诉讼。该人涉嫌在石川县珠洲市附近海域撞翻该县渔业联合会株洲支所所属的“第2新洋丸”号刺网渔船,导致渔船船长新章一死亡、其长子新和宏失踪。
对于同时逮捕的另外一名中国籍甲板员,检方认为该人员“处于附属立场且责任较轻”,决定免于起诉。
起诉书称,4月15日夜间,被告在珠洲市附近海域操作货轮航行时,没有履行必须注意前方灯火及附近有无船舶以防撞船的义务,导致货轮未注意到“第2新洋丸”号并撞击渔船船头致其翻船,船长溺水身亡。
据七尾海上保安部介绍,该集装箱货轮由韩国公司运营。货轮4月15日傍晚已经从富山县的富山新港起航,驶往韩国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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