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8:55: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2427日上午900

(二)召开地点:烟台市莱山澳柯玛大街9号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车轼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69055200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283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11231总股本24385万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发表如下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428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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