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新“三定” 为科学管理海洋提供支撑
来源: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司长 周庆海 发布时间:2015-05-21 03:44:44
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更精干、更高效的服务型政府,2008年,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一系列新的发展战略,并进行新一轮的国家机构改革,这是确定我国未来10年的发展模式和方向、内容广泛的机构改革计划。这次调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六次大规模政府改革,在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的历史背景下,国家海洋局作为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被保留并赋予了新的职责,新增了“海洋战略研究和海洋事务综合协调”等多项职能,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海洋事业的高度重视,为我国海洋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也表明海洋工作在新一届政府施政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与此同时,海洋科技工作作为加强海洋管理、发展海洋产业的支撑点和助推器,在调整中也被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亮点颇多。
一、科技兴海战略的提出,为海洋科技发展作出新定位
科技是建设海洋强国、发展海洋产业的重要支撑。我国从十六大提出“实施海洋开发”到十七大提出“发展海洋产业”,海洋经济经历了由弱到强的历史性跨越,海洋经济总量到2007年更是历史性地占到了国民经济总量的1/10。在海洋经济快速增长的背后,我们也应看到,在我国海洋产业中,养殖、捕捞和海运等传统经济模式所占比重较高,这种附加值相对较低的经济增长模式,给我国沿海海洋资源、环境造成极大压力,可持续性不够强,受环境条件制约较大,靠天、靠海吃饭的情况依然突出。科技兴海战略,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为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增强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能力,促进海洋经济稳定、快速增长而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我们将围绕“加快转化,引导产业,支撑经济,协调发展”的指导方针,使海洋科技为增强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能力,提高海洋管理与安全保障水平,促进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提升海洋经济的发展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这也是新时期海洋科技工作的新定位。
二、海水综合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工作,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新活力
随着我国陆地能源、资源日益紧张,新能源和新资源的发现、开发与利用逐渐成为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海洋这一清洁能源和资源的宝库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发展海洋资源和能源利用产业,是新时期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符合节能减排的基本国策。事实上以海水淡化为例,世界上已有多个国家开展了产业化的工作,这对于增加淡水总量,特别是缓解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淡水缺乏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海洋风、浪、潮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也掀起了世界各国开发海洋的热潮。从2007年的北极争端,到2008年由石油等能源产品价格快速飙升而引起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动荡,近几年国际上影响较大的事件中,我们不难看出,资源与能源问题始终是背后的推手。我国经济已保持高速发展数十年,这种发展是基于对环境、资源的高消耗为代价的。要保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开发和利用环境友好且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能源势在必行。海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不仅可以缓解国家工业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对陆地资源环境的压力,其最大效益还在于从根本上增加了资源、能源总量,它的发展势必会给海洋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
三、“数字海洋”建设等新任务,为海洋管理支撑开辟了新思路
众所周知,海洋科学是建立在观测基础上的科学。要对海洋进行管理,对海洋的调查了解尤为重要。我国从建国后50年代就着手开展海洋调查工作,这之后的几十年中,我国以认识海洋、了解海洋为目的的各类调查工作一直没有中断过,几十年来积累了大量的一手资料。但如何利用这些资料为海洋经济和海洋管理服务,一直是困扰我们的问题。进入20世纪,随着信息科学与技术的发展,“数字地球”等概念应运而生,海洋科技也在快速发展。
“数字海洋”就是要充分整合我国海洋调查和观测资料,构建多分辨率、多时相、多类型的动态海洋时空数据平台,把海洋自然形态、相关社会经济活动状态和发展趋势数字化、可视化、网络化,为海洋综合管理和宏观决策、海洋经济及社会发展、海洋国土安全维护等提供综合支持与服务。建设“数字海洋”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符合国家长远利益的一项长期战略性任务,与之相配套的定期海洋调查新项目和海洋遥感等观测新手段,为其提供了稳定的数据源,也是我们下一步海洋科技工作的重点。可以说,“数字海洋”概念的提出和建设为海洋科技工作开辟了新的思路。
海洋占全球总面积70%以上,蕴涵着丰富的资源。我国历史上作为陆缘性国家,对陆地的重视程度远高于海洋,这也使得我们缺乏对海洋的系统了解,海洋科技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但海洋科技对海洋事业发展尤为重要,没有17世纪航海技术的大发展就没有当时英国、西班牙等殖民国家的大发展,同样没有对海洋的深刻认识和充分利用,像日本等海洋国家也就没有今天的高速发展。现代海洋技术的发展往往决定了国民经济的基本构成和发展方向。面对我国海洋科技工作较为落后的局面和国家新“三定”赋予我局的新职能,我们着重拟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积极转变职能,完善科技为海洋管理职能服务体系。
新一届政府改革强调责权利的高度统一,政府职能转变是这次改革的重点。围绕这一目标,我们要积极转变职能,由过去单纯申请项目、开展调查的模式,向组织管理型转变。重点站在国家层面,以大海洋的发展思路制定海洋科技发展规划,统筹谋划好海洋科技发展。这项工作已经初见成效,《“十一五”海洋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布已经为我们职能的转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我们要结合规划落实,切实把海洋科技工作抓出成果、抓出成效。
二是加强成果转化,提高科技为海洋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过去,我们的科技发展模式大多是申请、实施、验收、成果、搁置,科技与成果之间未能建立良好的转化机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家资源的浪费,海洋科技始终未能起到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这一应有的作用。新时期,党和国家提出了发展海洋产业的新要求,科技成果转化将成为海洋产业发展的助推器。为此,我们组织开展了相关战略研究,拟定了科技兴海规划纲要,结合海洋领域公益项目的实施,把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工作做大做强。
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实现海洋科技跨越式发展。
科技创新重点是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给想搞科研、想出成绩的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建设海洋科技创新体系的首要目标。结合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海洋科技体制也要作出新的战略调整,改革创新要真正触动现有体制的弊端。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建立流动机制,加大对海洋科技发展贡献突出的基础学科和新学科的投入,争取海洋科技在短时间内取得跨越式发展是我们下步工作的重点。
新“三定”职能赋予了海洋科技工作新的内容。海洋科技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世界已进入全面开发利用、合理保护和科学管理海洋的时代,大规模、多方式开发利用海洋以及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东部率先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实现海洋经济由资源依赖型向技术带动型转变,从数量增长型向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型转变,从分散自发型向区域统筹型转变,从规模扩张向增强核心竞争力转变,推进海洋开发从浅海向深远海发展,加速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不断催生海洋新兴产业,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协调区域海洋产业布局,是新时期对海洋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实施海洋开发”和“发展海洋产业”的战略部署,以建设海洋强国为目标,充分发挥海洋科技对海洋管理和海洋经济的支撑和服务作用。
与此同时,海洋科技工作作为加强海洋管理、发展海洋产业的支撑点和助推器,在调整中也被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亮点颇多。
一、科技兴海战略的提出,为海洋科技发展作出新定位
科技是建设海洋强国、发展海洋产业的重要支撑。我国从十六大提出“实施海洋开发”到十七大提出“发展海洋产业”,海洋经济经历了由弱到强的历史性跨越,海洋经济总量到2007年更是历史性地占到了国民经济总量的1/10。在海洋经济快速增长的背后,我们也应看到,在我国海洋产业中,养殖、捕捞和海运等传统经济模式所占比重较高,这种附加值相对较低的经济增长模式,给我国沿海海洋资源、环境造成极大压力,可持续性不够强,受环境条件制约较大,靠天、靠海吃饭的情况依然突出。科技兴海战略,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为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增强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能力,促进海洋经济稳定、快速增长而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我们将围绕“加快转化,引导产业,支撑经济,协调发展”的指导方针,使海洋科技为增强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能力,提高海洋管理与安全保障水平,促进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提升海洋经济的发展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这也是新时期海洋科技工作的新定位。
二、海水综合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工作,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新活力
随着我国陆地能源、资源日益紧张,新能源和新资源的发现、开发与利用逐渐成为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海洋这一清洁能源和资源的宝库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发展海洋资源和能源利用产业,是新时期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符合节能减排的基本国策。事实上以海水淡化为例,世界上已有多个国家开展了产业化的工作,这对于增加淡水总量,特别是缓解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淡水缺乏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海洋风、浪、潮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也掀起了世界各国开发海洋的热潮。从2007年的北极争端,到2008年由石油等能源产品价格快速飙升而引起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动荡,近几年国际上影响较大的事件中,我们不难看出,资源与能源问题始终是背后的推手。我国经济已保持高速发展数十年,这种发展是基于对环境、资源的高消耗为代价的。要保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开发和利用环境友好且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能源势在必行。海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不仅可以缓解国家工业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对陆地资源环境的压力,其最大效益还在于从根本上增加了资源、能源总量,它的发展势必会给海洋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
三、“数字海洋”建设等新任务,为海洋管理支撑开辟了新思路
众所周知,海洋科学是建立在观测基础上的科学。要对海洋进行管理,对海洋的调查了解尤为重要。我国从建国后50年代就着手开展海洋调查工作,这之后的几十年中,我国以认识海洋、了解海洋为目的的各类调查工作一直没有中断过,几十年来积累了大量的一手资料。但如何利用这些资料为海洋经济和海洋管理服务,一直是困扰我们的问题。进入20世纪,随着信息科学与技术的发展,“数字地球”等概念应运而生,海洋科技也在快速发展。
“数字海洋”就是要充分整合我国海洋调查和观测资料,构建多分辨率、多时相、多类型的动态海洋时空数据平台,把海洋自然形态、相关社会经济活动状态和发展趋势数字化、可视化、网络化,为海洋综合管理和宏观决策、海洋经济及社会发展、海洋国土安全维护等提供综合支持与服务。建设“数字海洋”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符合国家长远利益的一项长期战略性任务,与之相配套的定期海洋调查新项目和海洋遥感等观测新手段,为其提供了稳定的数据源,也是我们下一步海洋科技工作的重点。可以说,“数字海洋”概念的提出和建设为海洋科技工作开辟了新的思路。
海洋占全球总面积70%以上,蕴涵着丰富的资源。我国历史上作为陆缘性国家,对陆地的重视程度远高于海洋,这也使得我们缺乏对海洋的系统了解,海洋科技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但海洋科技对海洋事业发展尤为重要,没有17世纪航海技术的大发展就没有当时英国、西班牙等殖民国家的大发展,同样没有对海洋的深刻认识和充分利用,像日本等海洋国家也就没有今天的高速发展。现代海洋技术的发展往往决定了国民经济的基本构成和发展方向。面对我国海洋科技工作较为落后的局面和国家新“三定”赋予我局的新职能,我们着重拟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积极转变职能,完善科技为海洋管理职能服务体系。
新一届政府改革强调责权利的高度统一,政府职能转变是这次改革的重点。围绕这一目标,我们要积极转变职能,由过去单纯申请项目、开展调查的模式,向组织管理型转变。重点站在国家层面,以大海洋的发展思路制定海洋科技发展规划,统筹谋划好海洋科技发展。这项工作已经初见成效,《“十一五”海洋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布已经为我们职能的转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我们要结合规划落实,切实把海洋科技工作抓出成果、抓出成效。
二是加强成果转化,提高科技为海洋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过去,我们的科技发展模式大多是申请、实施、验收、成果、搁置,科技与成果之间未能建立良好的转化机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家资源的浪费,海洋科技始终未能起到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这一应有的作用。新时期,党和国家提出了发展海洋产业的新要求,科技成果转化将成为海洋产业发展的助推器。为此,我们组织开展了相关战略研究,拟定了科技兴海规划纲要,结合海洋领域公益项目的实施,把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工作做大做强。
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实现海洋科技跨越式发展。
科技创新重点是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给想搞科研、想出成绩的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建设海洋科技创新体系的首要目标。结合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海洋科技体制也要作出新的战略调整,改革创新要真正触动现有体制的弊端。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建立流动机制,加大对海洋科技发展贡献突出的基础学科和新学科的投入,争取海洋科技在短时间内取得跨越式发展是我们下步工作的重点。
新“三定”职能赋予了海洋科技工作新的内容。海洋科技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世界已进入全面开发利用、合理保护和科学管理海洋的时代,大规模、多方式开发利用海洋以及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东部率先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实现海洋经济由资源依赖型向技术带动型转变,从数量增长型向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型转变,从分散自发型向区域统筹型转变,从规模扩张向增强核心竞争力转变,推进海洋开发从浅海向深远海发展,加速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不断催生海洋新兴产业,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协调区域海洋产业布局,是新时期对海洋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实施海洋开发”和“发展海洋产业”的战略部署,以建设海洋强国为目标,充分发挥海洋科技对海洋管理和海洋经济的支撑和服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