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规划建设"安全海洋" 严防海上灾害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18:57:16 

新华社杭州4月19日电(记者 岳德亮)记者19日从浙江省政府了解到,这个省规划实施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严格落实沿海地区生产、运输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辐射产品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重大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核泄漏(核辐射)等造成的次生灾害。

浙江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西北太平洋沿岸,是易受海洋灾害影响的省份之一。近年来,浙江省相继实施了“千里标准海塘”、“千里标准江堤”、“标准渔港”、“强塘固房”和沿海防护林建设等一系列工程,在防范和应对历次海洋灾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有专家指出,浙江省海洋灾害防御工作在非工程性措施方面还存在不足,比如海洋灾害观测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全省6600多公里海岸线上只有21个海洋观测站(点);54%的沿海县(市、区)未设立海洋观测站(点)。核电站、石化基地和沿海重点产业集聚区等重点部位的海洋观测站(点)较为缺乏。

浙江省政府在其发布的《浙江省海洋灾害防御十二五规划》中指出,要建立完善省、沿海市、县(市、区)三级海洋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指挥平台,风暴潮、海啸、灾害性海浪、赤潮及海上溢油、化学品污染及核泄漏(核辐射)等主要海洋灾害发生后,要迅速准确判断灾害性质、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有序组织应急疏散、人员转移、抢险救援和灾后救助。

同时,加强海洋灾害应急保障准备,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救灾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落实必要的海洋灾害应急物资、装备器材等。充分利用人防、民政等部门建设的应急疏散场所和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灾害应急避灾疏散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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