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五项措施扎实开展捕捞渔船年审收费工作

来源: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19:07:47 

为扎实做好2012年度海洋捕捞渔船年审工作,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从五个方面入手,狠抓工作措施落实。

一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渔民树立法制观念,依法进行捕捞生产;二是将渔船年审时间、地点、程序、收费标准及年审相关政策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告知并向渔民解释清楚,特别是将农业部自2012年起调整黄渤海区刺网休渔时间为6181的规定进行全面宣传;三是严格按照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完成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和渔业无线电台(站)频率占用费收缴工作;四根据上级年审有关政策、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实行渔政、船检、渔监等多部门对渔船进行统一联审;五是结合全省渔船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核实渔船真实情况,加大对“三无”、异地挂靠、涉外渔船以及渔船标识的整治工作,确保年内取得成效。年审收费工作计划到9月底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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