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海岸侵蚀监测监管 促进海域合理开发利用

来源:严伟祥   发布时间:2015-05-21 03:45:48 
加强海岸侵蚀监测监管 促进海域合理开发利用
来源: 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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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08-01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严伟祥

海南省海岸线全长约1618公里,其中80%为沙质海岸。在沙质海岸中约有一半以上的岸段因侵蚀而后退,主要集中在文昌邦塘、三亚湾、洋浦半岛、澄迈湾、海口湾、南渡江口至白沙角等岸段。从海南省近期开展的岸线修测情况来看,海南岛沙质海岸侵蚀严重,基岩海岸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侵蚀。其中,临高昌拱乡排铺港当地村民4年前所用的淡水取水口目前已离海岸30米了。
海浪和风暴潮是海南海岸侵蚀的主要影响因素。以热带气旋、风暴潮、巨浪、海岸侵蚀为主的海洋灾害严重制约着全省经济的发展。以风暴潮为例,据历史资料统计,海南岛沿岸平均每年发生风暴潮3次~4次,其中造成潮灾的平均每年发生一次,严重和特大潮灾也时有发生。随着海南岛沿海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海洋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呈上升趋势。
海平面上升也加剧了海岸侵蚀。2007年,海南沿海海平面比常年高92毫米。预计未来10年,海南沿海海平面将比2007年上升33毫米。全球气候变暖与海平面上升加剧了海南沿海的海岸侵蚀,严重影响了这些地区的生产和生活。乐东县龙栖湾村附近海岸在11年内后退了200余米,村庄随海岸变化而三次搬迁,村民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人类不合理的开发活动也是导致海岸侵蚀的重要因素。调研结果表明,三亚市为把三亚湾建成度假型房地产基地,对原有的基岩、沙岸、珊瑚礁、红树林等海岸生态进行了大规模清理,此举严重破坏了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导致了三亚湾海岸侵蚀加剧,岸线后退明显。生活污水的直排、间排大海,对海岸生态环境也造成了较大的污染。沿岸挖砂、低位养殖场的大面积开发也严重地破坏了自然环境,加剧了岸线侵蚀程度。
应建立健全海岸侵蚀监控网络系统
近年来,我国海洋经济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用海需求的不断增加对海域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以来,国家和地方海域管理部门为规范用海秩序、合理开发海洋资源、加快海洋经济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海域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虽然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在法律上有了依据和保障,但由于目前监视监测手段比较落后,难以对海域空间资源、海洋功能区和近年来填海造地等用海项目实施有效监控,海域使用的现状与动态不清,用于海域管理的基础信息匮乏,海域动态评价与决策支持等高层次信息服务更无从谈起。不合理用海现象突出、资源浪费严重、重要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日渐凸显,已经严重阻碍了海洋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建立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提高海域使用管理能力与水平。
就海南的具体情况而言,一是要全面加强海岸侵蚀监测监管。宜采用常规监测与灾害实时监测相结合的方法,每年夏、冬两季对海南区域海岸侵蚀岸段进行海岸线差分全球卫星定位导航系统(DGPS)实测,确定岸线位置、侵蚀范围与强度,并现场拍摄岸滩地形地貌特征的变化、海岸侵蚀损失状况等影像资料;对热带气旋过后,风暴潮、海浪造成的海岸侵蚀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侵蚀区域海岸线位置变化、侵蚀范围、岸滩地形地貌特征的变化、海岸侵蚀损失状况等。
二是要加强对可能会导致海岸线侵蚀加剧的围填海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围海造地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单个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难以准确反映围海造地可能产生的后果。近几年海南省批准的填海造地项目用海面积一般都在50公顷以内。由于项目规模较小,填海形成陆地后对邻近海区的水动力、泥沙运动规律影响较小。但在同一海区,特别是海湾敏感地区,多个用海项目所产生的影响就大了,而这恰恰是单个用海项目论证中容易被忽视的问题。二是海域论证的综合评价往往会让位于眼前的经济利益。在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由于用海项目本身规模不大,对项目临近海区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的经济利益在无形中被放大,综合评价的结论自然是利多弊少。三是围填海造地这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类型,常常会引起诸如海岸侵蚀加剧的后果,严重时会造成沿岸农田、房舍等沉入海底。对此,应结合海南省的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对围海造地的规划与管理。
一、对海湾地区或海域敏感区实施围海造地“战略论证”。“战略论证”由地方政府牵头,从总体布局出发,综合论证所有围填海项目给海洋环境造成的系统影响和叠加效应。这样,可以从宏观上把握围填海工程实施后可能对海洋环境产生的影响。
二、对围填海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综合论证。一定要充分考虑围填海之后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包括水文动力环境的重大改变、环境容量的重大损失、海洋生态承载能力降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等一系列环境问题以及围填海项目的选址、规划、布局合理性等。要加强对围填海项目施工过程中环境影响、环保情况的跟踪评估。
三、继续坚持“以项目带海”的原则,从严审批围海造地项目。海南省长期以来一直坚持从严审批围填海项目,海域使用必须“以项目带海”。无项目用海需求,不得围填海。
四、组织开展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这是国家海洋局目前正在进行的一项工作。海南省是国家指定的3个试点省份之一。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试点工作的开展,一定会对海南省围填海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五、加强对填海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填海竣工项目海域使用的验收工作,推进海域使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将填海项目的审批与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改变重论证轻管理的现状,从过去单一项目监测向区域用海监测转变。对重大区域性填海项目,如海南省开发建设填海规模较大的洋浦经济开发区,建议设立长期海域使用动态监测点,并建立海岸线侵蚀变化影响数据库,以便海南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更好地开展海洋开发宏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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