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渔港监督与渔业运输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来源:长岛县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19:12:18 

为了加强渔业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全县渔业生产健康发展。201231,长岛渔港监督召集了县直单位5名渔业运输船船长进行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

责任状着重强调了五个事项:一、严禁从事日用品百货、非海产品等商业性营运,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等物品。二、严禁超载或漂载,载货后最大吃水不得超过载重线标志的限定吃水线。三、严禁非法载客。四、严禁超抗风等级出海。五、严禁跨海区出海。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