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市品牌及文化品牌建设 着力打造文化强市与文明之城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城市品牌及文化品牌对外具有感召力和辐射力,对内具有渗透力和凝聚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推动力和提升力,是建设文化青岛、打造文化强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引擎和标志。党的十七大提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以来尤其是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文化强国战略目标的新形势下,“城市品牌”、“文化品牌”迅速成为曝光度极高的词语之一。在实践层面,北京、上海、青岛、杭州、张家港等几十个中心城市先后提出建设文化品牌、塑造城市精神、打造文化强市的目标。刚刚闭幕的青岛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着力打造文化强市,推动城市文明实现新进步,努力把青岛建设成为文化品位高雅、文化底蕴丰厚、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的现代海洋文化名城”的文化建设与发展目标。这意味着,打造富有鲜明特色的城市品牌、具有深厚内涵的文化品牌已上升为新一轮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大课题。青岛企业品牌众多、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实力雄厚,具备打造知名文化品牌的基础和条件,可以此为切入点推进文化强市建设,进而带动城市品牌的打造和竞争力的提升。
一、加强对城市品牌及文化品牌重要性的认识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是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城市品牌是城市营销与发展之魂,城市文化品牌是城市文化营销与发展之魂。城市品牌与城市文化品牌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从层级上讲,城市品牌涵盖或高于城市文化品牌,由于城市及其品牌的要素是文化,因此城市文化品牌也是城市品牌的重要方面和组成部分。城市品牌引领城市建设与发展;文化品牌引领城市文化建设与发展;两者应该密切结合、互相促进。城市品牌及文化品牌是城市的标志和名片,可以提高市民的归属感、自豪感,增强其凝聚力和向心力;还可以提高城市的知名度、美誉度,增强城市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城市品牌及文化品牌可以改善城市投资环境,为城市经济发展注入活力,也引领城市的科学发展。
在品牌经济时代,品牌就是传播力,品牌就是生产力,品牌就是竞争力,品牌就是发展力;而品牌的主要构成要素是文化,城市品牌及其文化品牌是地区标志形象,是地区的名片、自画像和宣传广告。“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现代海洋文化名城”本身既是青岛城市与文化发展的战略目标,也是青岛城市及文化建设的母品牌;“宜居幸福城市”、“海洋文化名城”的建设需要一系列文化品牌作支撑。可以说,没有一系列的文化子品牌,就没有城市及其文化大品牌。因此,实施城市品牌发展战略与文化品牌策略是青岛建设 “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现代海洋文化名城”的现实途径和战略举措。
二、明确青岛城市品牌及文化品牌的发展定位
科学的品牌建设规划是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引领城市品牌及其文化品牌建设的重要策略。要以清晰的城市品牌、文化品牌定位引领品牌建设规划。在定位上应遵从时代性与历史性相统一、文化地域性与凝聚性相统一、文化的先进性与导向性相统一、文化培育的整体性与长期性相统一、系统协调性和城市特色相统一等原则。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市党代会提出的城市发展与文化建设目标,建议总体上将青岛城市品牌定位于“文明青岛、宜居海湾、蓝色之都”。文明青岛,意味着青岛将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永葆文明城市称号这一最有价值和含金量品牌的追求;宜居海湾,对应于青岛建设宜居幸福城市的目标愿景和世界最美海湾的宜人气候与风光;蓝色之都,则体现青岛作为蓝色经济核心区、现代海洋文化名城的优势与特色。在此之下,文化部门可以继续推进音乐之岛、帆船之都、影视之城等具体文化品牌的打造,各级各部门也可以结合自身职责和资源,打造自己的机关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特色街区文化、文化广场、风景区旅游文化、节会文化、公益文化(微尘、红飘带)等文化品牌,为城市品牌的打造提供支撑。
三、加强城市品牌及文化品牌建设的规划与管理
实施品牌化战略应建立统一的品牌建设规划,既保持整体的统一,又有个体的差异。如果各自为战,各自设计推行,难以形成品牌的合力,尤其是不利于城市整体品牌打造和形象树立。目前,对于青岛城市品牌及其文化品牌的建设,尚缺乏系统规划和精细策划,也缺乏全市品牌建设的指导性推动意见。
建议在市委宣传部领导下,由党委、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城市品牌及文化品牌建设指导委员会。按照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的原则,研究城市品牌及文化品牌建设指导意见、制定战略规划与品牌形象实施策略等。对城市品牌、文化品牌的培育机制、品牌集群、品牌产业链和品牌梯队提出指导原则,制定覆盖全市优势文化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品牌培育计划,确定重点扶持的行业和项目。明确文化品牌培育的重点和梯次,避免不成熟项目的盲目拔高和布点的遍地开花,以形成文化品牌规模梯次分明、层级定位明确、龙头与相关资源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各区市也要根据自身特色,明确自己的文化品牌建设重点、活动内容及实施方案等,培植发展更多的体现城市特色、文化积淀的品牌。
实施品牌化战略,还必须强化品牌管理,建立品牌管理机制。为此,要有一个部门承担起品牌管理的职能,定期监管调控,通过品牌管理,凝成品牌实力,使其符合品牌统一规划,进而做优城市品牌、做强文化品牌。在没有明确负责部门的情况下,可以由市委主管部门牵头,建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各个环节的落实,密切配合,紧密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四、采取有效举措促进城市品牌及文化品牌建设
城市品牌及其文化品牌的建设需要政府通过加强宏观调控和规划,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等给予政策扶持。真正做到领导重视,规划引领,载体推进,协调有力,宣传到位。党委、政府主管部门要制定发展文化品牌的科学战略,构建打造文化品牌的扶持政策,采取保护文化品牌的有效措施,完善培育文化品牌的体制机制,建立评价文化品牌的指标体系等。
要把文化品牌的评选,纳入城市整个品牌创建体系之中。在省市名牌、国家名牌评选活动中,重点培育和激励、表彰文化品牌。各城市文化发展基金的使用,除了支持重点项目之外,要用于文化名牌的奖励。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把文化品牌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之中,引导他们用足用好国家、省、市已有的文化发展政策,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文化品牌的知识产权,为文化品牌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要营造文化品牌良好的生存环境。其中舆论支持尤为迫切。城市宣传和文化部门应当研究和关注文化品牌的宣传策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多渠道、立体式宣传,强化城市文化的视觉符号,扩大城市文化品牌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城市品牌及文化品牌建设与传播上,要注意避免将城市形象传播等同于城市文化品牌塑造;品牌传播缺少长远眼光和统一规划;忽略城市规划、城市建筑文化特色、城市标志性景观、城市文化空间、人居环境等物质实体的传播视觉媒介作用等问题。
要广泛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通过文化产品创作、文化人才队伍、文化产品营销、文化领域投资、文化教育领域、文化旅游领域的广泛合作,推进多方位的国际文化交流,由此宣传城市文化品牌、传播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知名度;带动城市招商引资,促进地区文化旅游及经济发展;推进城市之间多领域的国际合作和友好往来,提高青岛国际化水平。
五、改革和完善我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
青岛已组建 “五朵金花”(五大文化企业集团),但是这些企业如何尽快实现科学运作、良性发展、长盛不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最近,北京市委决定设立文化资产管理委员会并加挂首都文化发展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统管北京市几十家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市政府拿出100亿资金用于发展首都文化产业。建议青岛市学习借鉴北京市的做法,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探索建立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为促进青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我市文化品牌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按照国务院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的政策规定,可优先将文化品牌建设项目作为改革试点,积极向国家、省争取扶持政策和资金投入。在通盘考虑全市文化体制改革方案时,应关注和重点安排文化品牌建设项目,并制定出台配套完善的政策措施。对于重大文化品牌建设项目,可采取更加灵活积极的运作模式,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文化市场主体。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共同投资、联合开发等形式,参与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和文化品牌建设项目。
六、加强对城市品牌及文化品牌建设问题的研究
当前,我国城市品牌及其文化品牌的建设理论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停留在文化、旅游等产业角度的层面,对环境、政策、管理等要素对城市文化品牌形成的影响认识尚不足;对城市文化品牌建设实践缺乏系统归纳与理论提升。城市品牌及其文化品牌的建设还缺乏科学、系统的理论指导,更没有现成的、操作性强的模式为城市管理者提供参照。因此,建议理论工作者及城市管理者针对这些现实问题,结合青岛城市文化品牌建设与发展的实际,从文化发展战略管理与营销学的视角,深入系统地研究文化品牌建设的策略与路径与方法等问题,以为党委政府各级主管部门提供借鉴参考,推动文化青岛建设与文化强市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