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平稳实施四周年
《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和《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于2000年12月25日在北京签署,这是我国第一次签署海上划界协定,同时也是第一次在海域划界后就渔业问题签署的渔业合作协定。自2004年6月30日起两个协定正式生效实施。
4年来,我国共有3244艘(同一条船每年累计)船进入共同渔区越方一侧水域生产,995艘(同上)渔船进入过渡性安排水域生产,缓解了北部湾沿湾渔业生产出路的突出矛盾。中越双方渔业职能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双方渔民守法生产,海上生产秩序不断好转,北部湾渔业涉外事件逐年减少。《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得到有效落实,取得双赢的局面。两国领导人互访时对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和渔业合作协定的落实情况给予积极评价。
一、宣传教育和培训取得成效,渔民自觉遵守《渔业协定》
北部湾是我国渔民传统的捕捞渔场,中越北部湾海域划界以后,我国大部分渔船不得不退出越方一侧渔场,双方的一部分渔船按照《渔业协定》的规定,可申请捕捞许可证互相进入共同渔区、过渡性安排水域对方一侧依法进行渔业捕捞活动。为使广大渔民群众、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了解《渔业协定》及有关管理规定,保证《渔业协定》的顺利实施,4年来渔政部门开展了大规模、长期性的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编印北部湾渔船作业须知、中越北部湾划界海图、协定宣传画等手册、图片近10万份,派发渔民。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标语、海报、宣传车等形式向渔民广泛宣传《渔业协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举办涉外渔业船员培训班215期,培训渔民20190人次。通过宣传培训,沿湾渔民基本掌握了北部湾协定水域作业的各项管理规定、紧急避难基本知识、涉外渔业安全生产规范等知识,大大提高了渔船船员守法生产意识。
二、协定实施组织工作扎实细致,渔民有序入渔
《渔业协定》生效后,入渔渔船指标的分配是实施《渔业协定》工作的重点。渔政部门制定了许可指标分配实施方案,明确了分配原则、入渔条件、入渔许可审批发放程序和具体操作规程等。并随着协定的实施,根据协定要求、渔委会会议文件及每年各省(区)指标许可的实际情况,对各省(区)的指标及时做出调整,使有限的指标资源得到有效合理的利用,为协定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4年来,已审核发放共同渔区捕捞许可证3244本,向越方申请过渡性安排水域捕捞许可证995本。其中,04-05年度核发共同渔区捕捞许可证 856本,过渡性水域许可证423本;05-06年度核发共同渔区捕捞许可证808本,过渡性安排水域捕捞许可证186本;06-07年度核发共同渔区捕捞许可证789本,过渡性安排水域捕捞许可证247本,发放给越南渔船过渡性安排水域捕捞许可证69本;07-08年度核发共同渔区捕捞许可证791本,过渡性安排水域捕捞许可证127本,审核发放给越南渔船过渡性安排水域捕捞许可证12本。确保了中越双方渔船顺利进入协定水域生产。
三、渔政日常监管长抓不懈,渔业违法逐年减少
协定实施4年来,中国渔政南海总队和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渔政部门采取渔政船定点执勤与编队巡航相结合的方式,在海况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每天派1艘以上渔政船在海上巡航检查,对北部湾共同渔区、过渡性安排水域及小型渔船缓冲区等重点海域的渔业活动实施监管,防止渔船非法越界生产,对非法进入中方海域作业的越南渔船进行查处。4年来共组织208艘次渔政船执行北部湾监管任务2148天,观察记录渔船42782艘,驱赶越南渔船434艘,查处未经许可进入我国管辖海域从事渔业活动的越南渔船37艘,救助遇险、遇难渔船70艘次,渔民543人。
四、渔业海上监管能力明显提高,联合监管成效显著
2004年,农业部、外交部、公安部、总参谋部下发了《关于对北部湾渔业活动实施联合监管的通知》,建立了中国渔政、边防海警北部湾渔业海上联合监管机制。协定实施4年来,渔政和海警部门积极履行协定赋予的职责,在北部湾渔业海上联合监管机制框架下加强合作,共同查处外国侵渔渔船,打击盗抢渔民网具等针对渔民的犯罪行为,越南渔船进入我国管辖海域从事侵渔和盗抢网具等情况明显减少。渔政与海警先后开展8次北部湾渔业海上联合监管行动,共出动渔政、海警船艇50多艘次。渔政、海警部门不断巩固北部湾渔业海上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外执法合作,在登临检查、抓扣、处罚、押送、监护、遣送外国渔船(渔民)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顺利完成对数十宗涉外渔业案件的处理,为《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五、中越两国北部湾渔业沟通联络机制日趋成熟,渔业管理合作不断深入
(一)实施中越北部湾共同渔区渔业海上联合检查
自2006年起,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与越南海警局每年组织一次中越北部湾共同渔区渔业海上联合检查,至今已开展了3次行动。联合检查的成功实施,增强了中越两国执法部门之间的互信,加深了双方的了解,促进了交流,增进了中越两国之间的传统友谊。
(二)实施共同渔区渔业资源联合调查
为共同养护北部湾渔业资源,2005年10月,中越北部湾共同渔区渔业资源联合调查开始正式实施。双方互派观察员随对方调查船进行调查。 2006年1月至2007年10月,已完成第一阶段的7次联合调查。双方在联合调查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撰写《中越北部湾共同渔区渔业资源联合调查年度报告》,为中越北部湾渔业联合委员会确定共同渔区渔船生产规模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