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菲中海油首次收到法院应诉书 被索赔逾2亿元

来源:中国经营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19:28:05 

110,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收到了“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后首份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

近日,蓬莱溢油索赔一事终于有了新的进展。

据新京报报道称,30日从天津海事法院获悉,该院已于当日受理“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引发的养殖户损害赔偿纠纷案。

这是截至目前以来,4起渤海沿岸渔民养殖户起诉康菲中国和中海油的案件中获立案的第一例,也标志着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正式进入了司法程序。

另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110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收到了“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后首份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

在收到法院应诉书后,中海油昨日表示,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栾树海等29名海产品养殖户起诉康菲中国和中海油,认为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造成其养殖海产品死亡,要求被告赔偿养殖海产品损失23457.46万元、鉴定费用703.72万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两起纠纷”

据新京报报道,目前天津海事法院共收到两起涉及“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引发的养殖户损害赔偿纠纷起诉材料,共涉及136名养殖户。30日受理的案件是其中一起29名养殖户诉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损害赔偿案。

另悉,法院正在对另外一起107名养殖户诉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损害赔偿案的原告身份进行逐一核对。

寄望“第一案”

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京慰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我们已经拿到了有力材料。”20111213日,赵京慰作为代理律师向天津海事法院提交了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107名养殖户状告康菲损害赔偿案,目前该案正在原告身份审查阶段,尚未立案。由于该诉讼紧跟在“第一案”之后,因此,“第一案”的走向对于他们而言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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