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监督助推蓝色经济

来源:中国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19:32:33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24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对中心城区企业搬迁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督促《关于加强中心城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决议》的进一步落实。

东营市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两大国家战略的主战场和重要前沿城市,而高效生态、生态文明是黄蓝经济区的基本功能定位和重要战略定位,这决定了东营市必须高度重视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但是在环保方面存在中心城区化工围城、污染比较严重的问题,居民反映强烈。

20083月至8月,东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有关专家,深入到基层,在农村、企业、厂矿进行调查,形成了《关于中心城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情况的调查报告》,详细分析了中心城环境污染的成因,指出存在的产业结构布局不合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企业环保意识不强等问题,并绘制了“中心城主要污染点源分布图”,直接按照应关闭企业、应停产转产企业、应停产整改企业、限期3个月内整改达标企业、限期治理和加强管理的企业等五大类列出需要治理整顿的企业明细以及需要搬迁的污染企业的名单。

2008822日,东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环境污染治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心城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决议》,从重要性、工作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严肃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为什么干,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让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一目了然。

这项要求结合黄河水城建设,加大投入,加快中心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和城市污水管网配套建设。要加大污染企业治理的力度,本着实事求是、分类评估、一厂一策、促进发展的原则,对逾期达不到治理要求的,区别不同情况,依法分类整治;对不符合区域环境规划、治污成本较大的企业,要依法采取限期搬迁等措施;对污染严重、偷排偷放、居民反映强烈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

决议特别提出,对各类危害群众环境利益的严重违法案件要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强化对污染企业的监管,逐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新上和改扩建的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一律不批,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项目,立即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

决议作出后,东营市政府迅速行动,对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制定出台了中心城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启动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10年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又督促市政府分别出台了《关于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工作的意见》和《东营市全面治理水气污染全民开展环保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这项决议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实地查看、视察调研,跟踪问效,督促落实。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中心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列为六项重点评议工作之一;每年都结合齐鲁环保世纪行活动,运用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合力推动;连续三年都适时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两个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今年4月初和11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24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中心城区企业搬迁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使监督不断线、不脱管。

决议作出至今,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细化措施、调度推进,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对23家土小污染企业关停取缔,在计划搬迁的31家工业企业中,11家基本完成搬迁(关停)任务,19家完成选址、正在实施搬迁、转产或准备关停,1家正在选址,对重点污染大户实施全天候监控,并通过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从源头上控制了新的污染源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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