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全球化不断深入。国与国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各种经济交流也越来越频烦。此次渤海康菲漏油事件引起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甚至造成部分群众的不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处理效率低,处理速度慢,起初的处罚力度低。让很多群众误以为外国的企业有特权,其实不然,因为中国从来没有遇到此类问题,具体的处理处罚工作没有先例,立法也没有跟上,部分相关人员积极通报观念意识缺失,从而造成起初的被动。看看去年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美国政府也存在动作过慢,也出现了没有很好地满足相关群众的诉求。为此,奥巴马总统受到美国人民的强烈质疑。为此,奥巴马总统也是积极应对。据英国广播公司报道,美国总统奥巴马2010年6月16日证实,英国石油公司BP同意设立200亿美元基金,赔偿因墨西哥湾漏油事件而生计受损的民众。据英国石油公司财报,这次漏油事件最终的花费可能是413亿美元。此次漏油事件已发展成美国史上最严重的环境灾难,根据15日公布的最新估计,目前每天的漏油量在3.5万桶至6万桶之间。这场灾难令奥巴马政府陷于“舆论风暴”,颇有酿成政治灾难的趋势。15日公布的一项民调显示,71%的美国人认为目前奥巴马政府对英国石油公司过于“手软”,53%的美国人认为奥巴马政府在应对漏油事件中表现“不好”或“非常不好”。
反观此次康菲渤海漏油事件,一样是漏油污染,一样是国际石油巨头惹祸,事故发生后的应对(不论是肇事公司还是政府方面)却有天壤之别。其实,BP能积极赔偿,并非慑于美国的国家实力,而是慑于美国治污法规的天价赔偿。而康菲在中国惹了大祸,居然一直很淡定,一是因为中国环境保护法律相对滞后;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的应对也缺乏经验,没打出重拳,连30万元“天价”罚款都没落实。美国惩罚污染的法律之严,使工业巨头不敢掉以轻心。1980年的《广泛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不仅遵循“谁污染谁负担”的基本原则,而且实行“可追溯的、严格的和连带多方的”责任,对污染事故的制造者穷追猛打:污染者要负责,“潜在责任人”(包括污染项目以往的所有者、经营者和承租人)也要担责。此外,母公司也难逃责任,其经理、控股的股东,都有可能被追责。而中国在这方面做得还狠不够。正是因为如此,外国石油巨头才如此嚣张,如此傲慢地面对中国人民。
因此,通过处理此次事件,积极为海洋保护立法,处罚相关企业,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补偿相关渔民的损失,从而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树立一个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