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打造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9:43:28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促进区域金融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先行作用,山东省日前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意见》,将在蓝色经济区优先选择经济金融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开展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在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蓝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

针对近年来普遍出现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意见》提出推动抵押质押方式创新,推动驻鲁银行业机构、区内各级政府积极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探索开展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促进涉海产业发展。探索开办码头、船坞、船台等沿海资产抵押贷款业务,大力发展适合海洋运输物流企业融资、结算特点的物流保理和联网结算等业务。为满足海洋产业集群、海洋新兴产业和自主创新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意见》还鼓励成长型海洋高新技术企业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积极发展产业链、供应链、销售链融资等新型业务,开展股权、应收账款、存货等抵(质)押融资试点。

在金融机构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加强授信、理赔、支付、结算等环节的流程和机制创新,不断改进服务技术,提升服务效率;加强金融研发创新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设立金融后台服务机构,不断提高金融创新研发能力。推动各金融机构在区内各地设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三农”事业部,进一步优化对中小企业和“三农”服务机制。探索推广在区内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科技银行”试点,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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