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中国渔业报   发布时间:2015-05-21 03:47:50 
  • http://fishery.aweb.com.cn 2008年05月22日17:24 中国渔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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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部和环境保护部2008年5月4日联合发布)

    第一章中国渔业生态环境总体状况

    2007年,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对黄渤海区、东海区、南海区、黑龙江流域、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及其他重点区域的108个重要渔业水域的水质、沉积物、生物等18项指标进行了监测,监测总面积2063万公顷。结果表明: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渔业水域污染仍比较严重,主要污染物为氮、磷、石油类和铜。

    一、海洋天然重要渔业水域主要受到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的污染。无机氮污染以东海区、黄渤海区部分渔业水域和珠江口相对较重,活性磷酸盐污染以东海区、渤海及南海近岸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石油类污染以渤海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与2006年相比,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的污染范围有所增加,无机氮、化学需氧量的污染范围略有减少。

    二、海水重点养殖区主要受到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的污染。无机氮污染以东海区和南海区部分养殖水域相对较重,活性磷酸盐污染以东海区部分养殖水域相对较重,石油类污染以南海区和渤海部分养殖水域相对较重。与2006年相比,无机氮的污染范围有所减少,活性磷酸盐、石油类的污染范围有所增加。

    三、海洋渔业水域沉积物中,主要受到镉、砷、铜和铅的污染。镉、铜污染以东海区和南海区及渤海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砷污染以南海区和渤海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铅污染以南海区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

    四、江河重要渔业水域主要受到总磷、非离子氨、高锰酸盐指数及铜的污染。总磷污染以黄河、长江及黑龙江流域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非离子氨污染以黄河及辽河流域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高锰酸盐指数污染以黑龙江、辽河、黄河流域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铜污染以黄河及长江上游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与2006年相比,非离子氨污染范围略有减少,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铜、锌、铅污染范围均有不同程度增加,挥发性酚基本持平。

    五、湖泊、水库重要渔业水域主要受到总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的污染,总磷和总氮的污染依然比较严重。与2006年相比,高锰酸盐指数和铜污染范围有所增加,总磷、石油类的污染范围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六、2007年,全国共发生渔业水域污染事故1442次,污染面积约8.23万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98亿元。因环境污染造成可测算天然渔业资源经济损失53.9亿元,其中内陆水域天然渔业资源经济损失为11.2亿元,海洋天然渔业资源经济损失为42.7亿元。

    七、2007年,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渔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积极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与修复工作。据统计,全国共计增殖鱼、虾、贝等苗种计194.6亿尾(粒),投入资金2.6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8.7%和10.0%。

    第二章海洋重要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状况

    2007年,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对黄渤海区、东海区、南海区的43个重要鱼、虾、贝、藻类的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自然保护区及养殖水域进行了监测,监测水域总面积1724万公顷。

    第一节海洋天然重要渔业水域水环境质量状况

    2007年,我国海洋天然重要渔业水域监测面积为1609万公顷。结果表明,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和化学需氧量的监测区域超标比例分别为64.7%、58.8%、37.5%和5.3%。根据各监测区域中每个采样点所代表面积计算,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汞和铜超标面积占所监测面积的比例分别为74.4%、66.9%、40.4%、17.4%、3.4%和3.2%。与2006年相比,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的超标比例有所上升,无机氮、化学需氧量的超标比例略有下降。

    无机氮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水域数量与监测面积分别占35.3%和25.6%。儋州洋浦湾沙丁鱼、蓝圆鲹等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最低(0.042mg/L);吕四近海小黄鱼、马鲛、鳓等多种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最高(1.142mg/L),超标4.7倍。与2006年相比,吕四近海小黄鱼、马鲛、鳓等多种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有所升高,其他监测水域变化不大。

    活性磷酸盐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水域数量与监测面积分别占41.2%和33.1%。莱州湾对虾、小黄鱼、鲈等多种经济鱼虾类产卵场平均含量最低(0.002mg/L);珠江口伶仃水域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平均含量最高(0.053mg/L),超标2.5倍。与2006年相比,汕头近海幼鱼、幼虾索饵场平均含量明显升高,超过评价标准;渤海湾对虾、毛虾、梅童鱼等多种经济鱼虾类产卵场平均含量有所降低,但仍超过评价标准。

    石油类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水域数量与监测面积分别占62.5%和59.6%。海南临高县后水湾白蝶贝自然保护区平均含量最低(0.007mg/L);渤海湾对虾、毛虾、梅童鱼等多种经济鱼虾类产卵场平均含量最高(0.380mg/L),超标6.6倍。与2006年相比,渤海湾对虾、毛虾、梅童鱼等多种经济鱼虾类产卵场,珠江口伶仃水域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平均含量明显升高。

    化学需氧量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水域数量与监测面积分别占94.7%和82.6%。海州湾多种鱼虾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最低(0.09mg/L);珠江口伶仃水域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平均含量最高(2.21mg/L),超标0.1倍。与2006年相比,珠江口伶仃水域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平均含量明显升高;渤海湾对虾、毛虾、梅童鱼等多种经济鱼虾类产卵场和杭州湾鲳、鳓、鲚等多种重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有所下降,符合评价标准。

    铜所监测渔业水域全部符合评价标准,平均含量范围在0.0007~0.0087mg/L。与2006年相比,平均含量变化不大。

    锌、铅、镉、砷、汞所监测渔业水域中除河北近海对虾等重要经济鱼虾产卵索饵场和秦皇鸟近岸文昌鱼自然保护区镉、汞超标外,其他监测水域均符合评价标准。锌平均含量范围在0.004~0.1mg/L(渔业水质标准值≤0.1mg/L);铅平均含量范围在未检出~0.039mg/L(渔业水质标准值≤0.05mg/L);镉平均含量范围在0.0001~0.0111mg/L(渔业水质标准值≤0.005mg/L);砷平均含量范围在0.0006~0.0169mg/L(渔业水质标准值≤0.05mg/L);汞平均含量范围在0.00003~0.00267mg/L(渔业水质标准值≤0.0005mg/L)。

    第二节海水重点养殖区水环境质量状况

    2007年,我国海水重点养殖区监测面积为115万公顷。

    结果表明,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的监测区域超标比例分别为33.3%、19.1%和29.4%,化学需氧量和铜均符合评价标准。根据各监测区域中每个采样点所代表面积计算,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超标面积占所监测面积的比例分别为9.5%、7.9%和26.6%,与2006年相比,无机氮的超标比例有所降低,活性磷酸盐、石油类的超标比例有所升高。

    无机氮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水域数量与监测面积分别占66.7%和90.5%。海口东寨港贝类重点增养殖区平均含量最低(0.027mg/L);象山港鲈、大黄鱼、缢蛏、海带等养殖区平均含量最高(0.658mg/L),超标1.2倍。与2006年相比,饶平柘林湾经济鱼类网箱养殖区平均含量明显升高;澄迈湾鱼类养殖区平均含量明显下降,符合评价标准。

    活性磷酸盐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水域数量与监测面积分别占80.9%和92.1%。海南清澜湾重点增养殖区平均含量最低(0.0005mg/L);象山港鲈、大黄鱼、缢蛏、海带等养殖区平均含量最高(0.0571mg/L),超标0.9倍。与2006年相比,饶平柘林湾经济鱼类网箱养殖区平均含量明显升高,其他监测水域变化不大。

    石油类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水域数量与监测面积分别占70.6%和73.4%。广西钦州重要经济鱼类养殖区平均含量最低(0.001mg/L);流沙湾重要经济鱼类网箱养殖区平均含量最高(0.115mg/L),超标1.3倍。与2006年相比,乐清湾鲈、鳗、贝、蟹等增养殖区平均含量明显下降,符合评价标准。

    化学需氧量所监测的渔业水域全部符合评价标准(标准值≤3mg/L),平均含量范围在0.26~2.34mg/L。胶州湾鲈、杂色蛤、扇贝等养殖区平均含量相对较高(2.34mg/L)。

    铜所监测的渔业水域全部符合评价标准(标准值≤0.01mg/L),平均含量范围在0.0001~0.0034mg/L。乐清湾鲈、鳗、贝、蟹等增养殖区平均含量相对较高(0.0034mg/L)。

    锌、铅、镉、砷、汞所监测渔业水域中除河北沿海海湾扇贝养殖区镉、汞超标外,其他监测水域均符合评价标准。锌平均含量范围在0.004~0.028mg/L(渔业水质标准值≤0.1mg/L);铅平均含量范围在未检出~0.026mg/L(渔业水质标准值≤0.05mg/L);镉平均含量范围在0.00002~0.00997mg/L(渔业水质标准值≤0.005mg/L);砷平均含量范围在0.0001~0.0364mg/L(渔业水质标准值≤0.05mg/L);汞平均含量范围在0.00001~0.00302mg/L(渔业水质标准值≤0.0005mg/L)。

    第三节海洋渔业水域沉积物环境质量状况

    2007年,对34个海洋重要渔业水域中沉积物进行了监测,监测项目主要为石油类、重金属(铜、锌、铅、镉、汞)和砷。结果表明,石油类、铜、铅、镉、汞和砷的超标比例分别为4.2%、13.8%、11.8%、29.6%、9.1%和15.2%,锌平均含量符合评价标准。

    石油类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区域占95.8%,平均含量范围为12.2~550.4mg/kg。饶平柘林湾经济鱼类网箱养殖区平均含量最高,超标0.1倍;天津市塘沽驴驹河口等多种经济鱼类产卵场平均含量最低。

    铜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区域占86.2%,平均含量范围为1.82~62.28mg/kg,珠江口伶仃水域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平均含量最高,超标0.2倍;河北沿海海湾扇贝养殖区平均含量最低。

    锌监测区域中锌平均含量全部符合评价标准,平均含量范围为10.5~144.0mg/kg,象山港鲈、大黄鱼、缢蛏、海带等养殖区和广西钦州近江牡蛎天然增养殖区平均含量相对较高。

    铅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区域占88.2%,平均含量范围为3.8~86.8mg/kg,广东雷州湾重要经济鱼类养殖区平均含量最高,超标0.4倍;河北近海对虾等多种经济鱼虾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最低。

    镉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区域占70.4%,平均含量范围为0.02~1.50mg/kg,汕头近海幼鱼、幼虾索饵场平均含量最高,超标0.5倍;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平均含量最低。

    汞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区域占90.9%,平均含量范围为0.011~1.698mg/kg,海州湾多种鱼虾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最高,超标1.0倍;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平均含量最低。

    砷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区域占84.8%,平均含量范围为1.7~41.6mg/kg,珠江口伶仃水域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平均含量最高,超标1.1倍;河北沿海海湾扇贝养殖区平均含量最低。

    第四节海洋渔业水域生物环境状况

    叶绿素-a海洋重要渔业水域叶绿素-a平均含量范围为0.11~7.09μg/L,最高值出现在象山港鲈、大黄鱼、缢蛏、海带等养殖区,最低值出现在珠江口伶仃水域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

    浮游植物海洋重要渔业水域浮游植物平均数量范围为69~454580个/L,最高值出现在东山湾多种鱼虾类产卵索饵场,最低值出现在杭州湾鲳、鳓、鲚等多种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

    浮游动物海洋重要渔业水域浮游动物生物量范围为0.082~1.546mg/L,最高值出现在莱州湾对虾、小黄鱼、鲈等多种经济鱼虾类产卵场,最低值出现在饶平柘林湾经济鱼类网箱养殖区。

    第三章内陆重要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状况

    2007年,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对黑龙江流域、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的65个重要鱼、虾类的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养殖场及自然保护区进行了监测,监测水域总面积339万公顷。

    第一节江河重要渔业水域水环境质量状况

    2007年,我国江河天然重要渔业水域监测面积为241万公顷。结果表明,总磷、非离子氨、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挥发性酚及铜、锌、铅、镉的监测区域超标比例分别为55.3%、23.1%、38.3%、11.8%、5.6%、30.4%、10.5%、15.2%、4.3%,根据各监测区域中每个采样点所代表面积计算,其超标面积占所监测面积的比例分别为10.0%、12.5%、15.9%、12.0%、5.0%、19.2%、10.0%、3.8%和3.2%。与2006年相比,非离子氨超标比例略有下降,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铜、锌、铅超标比例均有不同程度上升,挥发性酚基本持平。

    总磷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水域数量与监测面积分别占44.7%和90.0%。嫩江冷水性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和鸭绿江下游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平均含量最低(0.005mg/L));黄河干流内蒙古段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最高(1.38mg/L),超标12.8倍。与2006年相比,太白胥水河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赤水河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和长江城陵矶段主要经济鱼类洄游通道平均含量明显升高;第二松花江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明显下降,符合评价标准。

    非离子氨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水域数量与监测面积分别占76.9%和87.5%。长江宜宾段长江鲟、白鲟、胭脂鱼等鱼类产卵场平均含量最低(0.0024mg/L);黄河干流陕西段鲤、鲫、黄河鲶等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最高(0.978mg/L),超标47.9倍。与2006年相比,鸭绿江下游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长江宜昌段中华鲟产卵场及长江湖口段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平均含量明显升高,特别是黄河干流陕西段鲤、鲫、黄河鲶等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升幅最高,从0.032mg/L升为0.978mg/L;松花江哈尔滨段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黄河干流河南段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及沱江简阳———资中段经济鱼类产卵场平均含量明显下降,均符合评价标准。

    高锰酸盐指数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水域数量与监测面积分别占61.7%和84.1%。嫩江冷水性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最低(0.125mg/L);黄河干流内蒙古段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平均含量最高(9.345mg/L),超标1.3倍。与2006年相比,黄河干流山东段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明显升高;甘肃黑河张掖段祁连山裸鲤产卵场平均含量明显降低,符合评价标准。

    石油类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水域数量与监测面积分别占88.2%和88.0%。第二松花江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最低(0.004mg/L);辽河下游刀鲚、河蟹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最高(0.176mg/L),超标2.5倍。与2006年相比,鸭绿江下游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明显升高;松花江哈尔滨段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平均含量明显降低,符合评价标准。

    挥发性酚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水域数量与监测面积分别占94.4%和95.0%。松花江哈尔滨段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最高(0.029mg/L),超标4.8倍。与2006年相比,太白胥水河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平均含量明显升高,其他渔业水域变化不大。

    铜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水域数量与监测面积分别占69.6%和80.8%。金沙江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平均含量最高0.066mg/L,超标5.6倍。与2006年相比,鸭绿江下游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辽河下游刀鲚、河蟹产卵索饵场,太白胥水河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和长江湖口段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平均含量明显升高;黄河干流山东段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明显降低,符合评价标准。

    锌、铅、镉、汞、砷锌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水域数量与监测面积分别占90.5%和90.0%,平均含量范围为0.003~0.268mg/L;铅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水域数量与监测面积分别占84.8%和96.2%,平均含量范围为未检出~0.148mg/L;镉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水域数量与监测面积分别占95.7%和96.7%,平均含量范围为未检出~0.0065mg/L;汞、砷平均含量均符合评价标准。

    第二节湖泊、水库重要渔业水域水环境质量状况

    2007年,我国湖泊、水库重要渔业水域监测面积为98万公顷。结果表明,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及铜的监测区域超标比例分别为100%、94.4%、75.0%、17.6%和22.2%,挥发性酚平均含量符合评价标准。根据各监测区域中每个采样点所代表面积计算,其超标面积占所监测面积的比例分别为87.1%、84.9%、54.9%、21.7%和11.6%,挥发性酚、锌、铅、镉、砷均符合评价标准,汞除红碱淖海水库重要经济鱼类产卵繁殖场超过评价标准外,其他监测水域符合评价标准。与2006年相比,高锰酸盐指数和铜超标比例有所上升,总磷、石油类的超标比例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总氮所监测渔业水域均超过评价标准。兴凯湖翘嘴红鲌等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相对较低(0.53mg/L),超标0.06倍;小浪底水库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最高(4.64mg/L),超标8.3倍。

    总磷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水域数量与监测面积分别占5.6%和15.1%。云峰水库池沼公鱼等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最低(0.017mg/L),乌粱素海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最高(0.541mg/L),超标20.6倍。与2006年相比,洪湖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明显升高,云峰水库池沼公鱼等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明显降低。

    高锰酸盐指数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水域数量与监测面积分别占25.0%和45.1%。云峰水库池沼公鱼等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最低(1.67mg/L),红碱淖海水库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平均含量最高(12.00mg/L),超标2.0倍。与2006年相比,红碱淖海水库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和洪湖重要经济鱼类产卵繁殖场平均含量明显升高。

    石油类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水域数量与监测面积分别占82.4%和78.3%。云峰水库池沼公鱼等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红碱淖海水库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平均含量最低(0.050mg/L),南四湖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平均含量最高(0.144mg/L),超标1.9倍。与2006年相比,高宝邵伯湖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滆湖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繁殖场平均含量明显降低,符合评价标准。

    挥发性酚所监测渔业水域均符合评价标准。小浪底水库主要经济鱼类索饵场平均含量相对较高(0.004mg/L),平均含量范围为0.0003~0.0040mg/L。

    铜符合评价标准的监测水域数量与监测面积分别占77.8%和88.4%。红碱淖海水库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繁殖场平均含量最高(0.022mg/L),超标1.2倍。与2006年相比,红碱淖海水库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繁殖场、巢湖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繁殖场及鄱阳湖主要经济鱼类繁殖场平均含量明显升高,山东东平湖和南四湖重要经济鱼类产卵繁殖场平均含量明显降低。

    锌、铅、镉、砷所监测渔业水域均符合评价标准。锌的平均含量范围为0.008~0.093mg/L(渔业水质标准值≤0.1mg/L);铅的平均含量范围为0.001~0.025mg/L(渔业水质标准值≤0.05mg/L);镉的平均含量范围为0.0002~0.0025mg/L(渔业水质标准值≤0.005mg/L);砷的平均含量范围为0.0013~0.0041mg/L(渔业水质标准值≤0.05mg/L)。

    汞所监测渔业水域中,除红碱淖海水库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繁殖场超过评价标准外(0.00063mg/L),其他监测水域均符合评价标准(渔业水质标准值≤0.0005mg/L)。

    第三节内陆渔业水域生物环境状况

    叶绿素-a监测的重要内陆渔业水域中,江河渔业水域中平均值范围为0.18~13.31μg/L,最高值出现在西江广东段广东鲂产卵场,最低值出现在黑龙江抚远段鲟、鳇鱼索饵场和乌苏里江大麻哈鱼洄游通道;湖泊、水库等重要渔业水域平均值范围为0.44~41.58μg/L,最高值出现在辽宁省重点养殖池塘,最低值出现在兴凯湖翘嘴红鲌等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

    浮游植物监测的内陆重要渔业水域中,江河渔业水域中平均数量范围为54.39~3335.44万个/L,最高值出现在鸭绿江下游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最低值出现在长江水系玛柯河段川陕哲罗鲑产卵繁殖场;湖泊、水库等渔业水域中平均数量范围为122.00~7836.00万个/L),最高值出现在巢湖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最低值出现在云峰水库池沼公鱼等主要经济鱼类索饵繁殖场。

    浮游动物监测的内陆重要渔业水域中,江河渔业水域中平均生物量范围为0.0015~1.9143mg/L,最高值出现在西江广东段广东鲂产卵场,最低值出现在长江水系玛柯河段川陕哲罗鲑产卵繁殖场;湖泊、水库渔业水域中平均生物量范围为0.19~12.20mg/L,最高值出现在太湖银鱼、白虾、鲚等主要经济鱼类索饵繁殖场,最低值出现在小浪底水库等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

    第四章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2007年,全国共发生渔业水域污染事故1442次,污染面积约8.23万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98亿元。共获得各类渔业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赔偿约4867万元,比上年增加1985万元。

    第一节海洋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2007年,全国共发生海洋渔业水域污染事故73次,污染面积约2.35万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31亿元。其中,特大渔业污染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4次。从区域分布看,浙江省污染事故发生次数最多,山东省经济损失最大。

    部分影响较大的海洋渔业污染事故有:

    ※2007年1月9日,在广东省东山镇附近海域,受深圳市某船务公司油船石油泄露污染影响,造成该海域天然渔业资源鱼、虾、蟹、螺等受损,污染面积达7000公顷,导致天然渔业资源经济损失达100万元。

    ※2007年3月4日,在山东烟台芝罘区海域,受马来西亚“山姆”轮号船舶溢油影响,造成1500公顷人工养殖海珍品等受损,污染面积达3000公顷,导致天然渔业资源与人工养殖经济损失达3500万元。

    ※2007年5~6月,在辽宁营口港仙人岛港区,受疏浚施工运输船未到指定的倾倒区倾倒疏浚物影响,造成海底养殖区大竹蛏等贝类大量死亡,污染面积达160公顷,导致人工养殖经济损失约5000多万元。

    第二节内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2007年,全国共发生内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1369次,污染面积约5.88万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67亿元。其中,特大渔业污染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2次,重大渔业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15次。从区域分布看,浙江省污染事故发生次数最多;江苏省污染事故经济损失最大。

    部分影响较大的内陆水域渔业污染事故有:※2007年2月26日,受广西宁明县某糖厂排放制糖废水的影响,明江河400公顷水面受污染,造成天然和人工养殖“四大家鱼”等鱼类大量死亡,经济损失达400万元,获得天然渔业资源和人工养殖经济损失赔偿60万元。

    ※2007年7月2日,受上游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的影响,安徽浍河五河段8000公顷水域受污染,造成天然和人工养殖蟹、草、鲢等鱼类大量死亡,经济损失达965万元。

    ※2007年10月8日,受河南驻马店某制药厂排污影响,驻马店宿鸭湖水库1400公顷水面受污染,造成天然和人工养殖鲢、鳙、草、鲤等鱼类大量死亡,经济损失达300万元。

    第五章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一、重大活动

    由农业部、水利部、交通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长江流域十省(市)人民政府、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公司、世界自然基金会等17家单位共同发起,主题为“养护生物资源,共建和谐长江”的长江生物资源养护论坛9月16日在上海举行。农业部孙政才部长、沿江省、市人民政府领导、多位院士专家、有关国际组织代表等200多人出席了论坛。论坛发表了《长江生物资源养护论坛上海宣言》,有关院士专家联合签名发布了倡议书。

    农业部与山东省政府于6月1日在青岛联合举办了“2007年黄渤海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启动仪式,农业部孙政才部长、山东省省委高新亭副书记出席并开展放流活动。

    全国渔政工作会议11月1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总结和部署新时期全国渔政工作,对在海洋伏季休渔管理、长江禁渔期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农业部孙政才部长参加大会并发表讲话,农业部牛盾副部长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渔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要求各级渔政部门要把落实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措施,全面履行法定职能,不断提高渔政执法能力。

    农业部于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在湖北省以“拯救珍稀野生动物,建设长江和谐家园”为主题开展长江珍稀水生动物增殖放流活动,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出席并发表讲话。

    8月,农业部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组织召开了全国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全面分析了我国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总结了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农业部牛盾副部长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全国渔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4月16日在贵阳举行。会议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进行了研讨交流,研究部署了当前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重点工作任务。贵州省副省长禄智明出席,农业部渔业局李健华局长作会议主旨报告。

    二、水生生物资源增殖

    中央财政新增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示范项目,农业部将开展渔业资源增殖作为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重要措施,并列为2007年“为农民办理的16件实事”之一。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

    2007年,全国共计增殖鱼、虾、贝等苗种计194.6亿尾(粒),投入资金2.6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8.7%和10%,其中近海海域增殖放流经济苗种56.5亿尾(粒),内陆水域增殖放流经济苗种138.1亿尾(粒),是历年来放流规模最大、投入资金最多的一年。

    在近海海域,增殖放流苗种主要包括中国对虾、日本对虾、长毛对虾、海蜇、梭子蟹、牙鲆、真鲷、黑鲷、大黄鱼、贝类等经济水生动物以及海龟等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其中增殖放流中国对虾22.07亿尾、日本对虾4.11亿尾、长毛对虾4.17亿尾、海蜇6.8亿只、梭子蟹2亿只。

    在内陆水域,增殖放流苗种主要包括四大家鱼、鲤、鲫、鲂、鳊、黄颡鱼、池沼公鱼、大银鱼、滩头鱼等经济水生动物以及胭脂鱼、大鲵等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和土著经济鱼类等,其中增殖放流四大家鱼7.82亿尾,池沼公鱼、大银鱼、滩头鱼等三个品种124.1亿尾(粒)。

    2007年,辽宁、山东、广东和浙江沿海省市及吉林、安徽等内陆地区新建和续建各种增殖型、休闲型的人工鱼礁(巢)共39处。据统计,沿海投放报废渔船235艘改造沉礁,投放钢筋混凝土构件礁、石块礁达16000多个,共累积鱼礁建设总体面积约86.4万空立方米;内陆建设人工鱼巢31200束。

    三、渔业资源保护

    农业部建立并公布首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首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共有40个,分布于我国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的海湾、岛礁、滩涂,以及珠江、长江、黄河、黑龙江等水系的河流、湖泊,初步构建了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网络,对保护大黄鱼、中国对虾、四大家鱼等三百多种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和地方珍稀特有水生物种及其栖息繁衍场所将发挥重要作用。

    农业部公布《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第一批)》,首次全面系统地对我国重要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进行了整理和规范,该名录共包括水生经济物种166个,其中鱼类99个、虾蟹类17个、贝类20个、藻类7个、爬行类2个、高等水生植物9个、章鱼等其他物种12个,为进一步开展物种资源保护奠定了基础。

    农业部印发《关于2007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的通知》,对部分海域的休渔作业类型及休渔时间做适当调整:从2007年起,将东海区桁杆拖虾休渔时间向前平移半个月,即从6月16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调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从2007年,东海灯光围网暂不纳入休渔作业类型;其他现行休渔规定保持不变。

    农业部组织实施“护渔2007”渔业执法行动。据各地统计,行动期间全国沿海共出动渔政船8169艘次,派出渔政执法人员10.2万人次,港口和海上共检查渔船18.13万艘次,共查处违反规定的渔船3242艘次,其中违反伏季休渔制度的渔船2240艘次,有效维护了伏休秩序。

    农业部印发《关于加强2007年长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07年长江禁渔期执法检查行动。各地认真落实长江禁渔期制度,加强执法检查,春禁期间沿江10省(区、市)共组织了6145次检查行动,出动4441次船艇,4.7万人次,共查获违禁捕捞渔船2175艘,确保春禁秩序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四、渔业生态环境保护

    国务院部署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部组织专家制订了《全国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排污系数测算实施方案》,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成员及相关单位承担水产养殖污染源排污系数的测算工作。

    农业部办公厅印发《渔业水域污染事故信息报告及应急处理工作规范》,规定了信息报告处理程序和办法,强化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

    农业部对全国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技术审定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经过考核、评审,山西省渔业环境监测中心等9个单位获得《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资格证书》,80余人取得《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上岗证》。

    河北省海洋渔业环境监测站、山西省渔业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渔业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渔业检测中心、海南省渔业环境监测站、青海省渔业环境监测站、青岛市渔业环境监测中心共7个单位加入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使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的成员单位达到42个,初步建成了覆盖我国重要渔业水域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太湖蓝藻爆发事件发生后,农业部组织有关专家,协同有关部门对太湖蓝藻爆发事件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对今后相关事态的处理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农业部公告第951号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编号SC/T9110-2007),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颁布实施为渔业部门履行职责、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也是从事工程建设对海洋生物资源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方面应当采用的技术规范。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了291项各类涉渔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审查工作,其中渔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直接参加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共61项。

    五、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1月,农业部组织召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种科学委员会会议,修订了《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

    2月,国际湿地公约秘书处确定将上海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列为国际重要湿地。

    4月,经国务院批准,广东徐闻珊瑚礁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保护区。

    5月,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与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北京大学、中科院水生所、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联合举办“最后一只白鳍豚的呼唤———关注水生野生动植物”全国漫画大赛,引导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白鳍豚等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资源、爱护环境的意识。

    8月,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成立大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章程,选举产生了100多位理事,30多位常务理事。中国渔政指挥中心副主任李彦亮当选为会长。

    10月,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在厦门组织召开了欧鳗管理工作研讨会。研讨欧鳗列入CITES附录Ⅱ后,对我国鳗业发展产生的影响和应对措施。(图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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