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更加关注公众健康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2版   发布时间:2015-05-20 19:44:5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有利于进一步保护公众健康,缩小公众感官与空气质量评价结果的差异,推动环境宏观战略目标的实现;体现了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思路从一次污染物控制向以二次污染物为主的复合污染控制转变,从局地控制向区域联防联控转变。

和谁对话?

郝吉明,1946年生,山东省梁山人。清华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大气污染控制专家,在酸雨控制方面取得的成果为确定我国酸雨防治对策起到主导作用;建立了城市机动车污染控制规划方法,推动我国机动车污染控制的进程;深入开展大气复合污染特征、成因及控制策略研究,发展了特大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的理论与技术方法。

为什么对话?

1116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最大调整是将PM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并收紧了PM10、氮氧化物等标准限值。我们想知道,《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体现了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思路怎样的转变?我国现有的技术体系能否适应新标准的要求?标准的修订对地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有哪些影响?控制PM2.5还需要哪些努力?

对话人 郝吉明 中国工程院院士

采访人 中国环境报记者 黄婷婷

点击一

焦点关注 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出发点

关键思路 进一步保护公众健康,缩小公众感官与空气质量评价结果的差异,推动环境宏观战略目标的实现

记者: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最大调整是将PM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并收紧了PM10、氮氧化物等标准限值。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修订?

郝吉明:首先是出于进一步保护公众健康的需要。PM10是指大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或等于10微米的颗粒物,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PM2.5是指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可以进入人的肺泡。最新的研究结果表明,大气中的颗粒物尤其是PM2.5与人体健康最密切相关。世界卫生组织(WHO)空气质量准则—风险评估概要显示,PM2.5的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到一定数值,会增加死亡风险。正是出于保护公众健康的需要,WHO制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指导值,包括PM2.5PM10、臭氧、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的第一、二、三过渡阶段的目标值和指导值。二次征求意见稿将PM2.5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可以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空气质量信息与健康提示。将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也是出于对人体健康及对生态系统影响的考虑。我国之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也有臭氧,但依据的是1小时浓度平均值,不能完全反映出其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的影响。增加8小时浓度这一项目,可以更好地满足公众和社会的需要。需要注意的是此次修订还有一个变化,就是把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中的“特定工业区”取消了,这也是考虑到保护工业区居民身体健康的需要。

其次是为了缩小公众感官与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之间的差异。近年来,空气质量评价结果往往与公众感官存在一定的差异。在特定条件下,公众感觉能见度很低,但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仍是良好甚至优秀。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大气质量主要是用PM10衡量的。如果用PM2.5衡量,就会大大缩小这种差异。PM2.5虽然不能替代能见度,但是可以大幅度缩小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与公众感官的差异。

三是实现我国环境宏观战略目标的需要。环境标准是实现目标的驱动力,对大气污染防治可起到引领作用。尽管目前我国的空气质量远不及WHO指导值,但必须着眼前瞻性的宏观战略。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完成了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将PM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总体目标为:2050年,全国大部分地区达到WHO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指导值;2020年和2030年的阶段目标与WHO两个过渡阶段的目标值相衔接。因此,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正是实现我国环境宏观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

点击二

焦点关注 发达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

关键思路 每个国家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都是与时俱进的

记者: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否能与国际接轨?发达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怎样的?是否也在不断修订自己的标准?

郝吉明:从污染物控制项目来说,美国、加拿大、欧盟等发达国家都已经将PM2.5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从浓度上来说,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国际上比较宽松,尤其表现在年均浓度上。经过此次修订,PM2.5的标准在浓度上还是比较宽松;臭氧的标准与其他国家的差距将显著缩小;二氧化氮将早于其他污染物实现与国际的接轨。

每个国家的空气质量标准都是与时俱进的,都在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修订自己的标准。以美国为例,早期以PM10作为空气质量标准中颗粒物污染的代表。1993年,由于哈佛大学发布了PM2.5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报告,美国开始考虑把PM2.5纳入空气质量标准。经过反复讨论和修改,不断调整浓度限值,目前其标准取日均值为35μg/m3、年均值为15μg/m3。最近正在考虑采纳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导值。

事实上,不少国家都在研究环境空气质量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美国健康影响研究所是国际上最有名的研究机构之一。其从2003年开始,选择8个亚洲城市研究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其中包括我国上海、武汉和香港3个城市,与在欧美国家所做的研究结论相似,亚洲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影响。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不少大学和研究机构先后开展了PM2.5污染研究,在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研究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为我国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提供了科学支持。自2007年启动这一标准的修订工作以来,得到国内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得到国际同行的支持与帮助。

点击三

焦点关注 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思路如何转变

关键思路 从一次污染物控制向以二次污染物为主的复合污染控制转变,从局地控制向区域联防联控转变

记者:为适应标准的修订,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思路应该如何转变?

郝吉明:二次征求意见稿将PM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并收紧了PM10、氮氧化物等标准限值,体现了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思路从一次污染物控制向以二次污染物为主的复合污染控制转变,从局地污染控制为主向区域联防联控转变。

一方面,PM2.5中一半以上是二次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形成的硫酸盐、氮氧化物形成的硝酸盐和挥发性有机物形成的有机碳等。因此,要控制PM2.5污染,表面上看是控制颗粒物污染,实际上必须要控制一系列气态污染物。臭氧实际上也是一种二次污染物,它是由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反应形成的。将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就意味着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强度必须提高。二氧化氮浓度不仅是控制氮氧化物污染的指标,也是大气氧化性的表征。氧化性增强,二氧化硫转化为硫酸盐、氮氧化物转化为硝酸盐的速率就提高了,也就是说,PM2.5产生的速率提高了,同时臭氧产生的速率也随着大气氧化性增强而提高。从控制PM2.5和臭氧的角度来看,也必须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因此我们说,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要从一次污染物控制向以二次污染物为主的复合污染控制转变。

另一方面,PM2.5和臭氧都是区域性污染物。要有效控制这些污染物,就不能仅靠某个城市单独作战,而必须探索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新机制。我们现在讲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对于大气环境质量管理来说,就是要建立、完善和推广联防联控机制。

点击四

焦点关注 现有技术体系如何适应新标准的需要

关键思路 提高监测仪器的连续运行能力,增强污染物浓度数据的有效性

记者: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需要相应的技术体系做支撑。我国现有的技术水平和手段能否适应新标准的需要?如何进行调整?

郝吉明:从环境监测的角度来说,我国现有的环境监测系统已经比较成熟,只需要添加PM2.5的监测系统即可。对于臭氧来说,原标准仅取1小时平均浓度,新标准添加了8小时平均浓度,但不会对连续监测系统做大的变动。PM10和氮氧化物的标准限值的收紧,也不需要对原来的监测系统和方法做大的变动。

测量的颗粒物粒径越小,对仪器的要求越严格,测量结果的不确定性就更大。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二次征求意见稿提高了对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要求。比如,对于PM10PM2.5,要求每年至少有分布均匀的324个工作日平均浓度值,每日24小时至少有21个小时的平均浓度值或采样时间;对于臭氧,要求每8个小时平均至少有7个小时平均浓度值。因此,必须提高现有仪器的连续运行能力,即提高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

另外,过去我国空气污染主要是抓燃煤污染,现在则要实现燃煤污染与机动车污染两手抓、两手硬。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很多人预测,按照现在的趋势发展,机动车污染日后将成为许多城市最主要的大气污染源。要控制机动车污染,除了要不断加严机动车排放标准之外,油品质量也需亟待提高。如果机动车达到排放标准了,但是油品质量较低,机动车实际排放难以达到排放标准。另外,不达标的油品会加速机动车尾气净化系统的劣化速率。因此,我国的石化行业应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研发和应用新技术,推动油品质量持续改善。

记者:我国在控制PM10方面的做法和手段,对于控制PM2.5来说是否适用?

郝吉明:控制PM10采取的做法和手段,对于控制PM2.5来说都是有效的,只是需要进一步升级,以提高对微细粒子的控制效率。另一方面,即使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了标准,但是从控制PM2.5中硫酸盐、硝酸盐和有机碳的角度考虑,还要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结合起来,对多种污染物进行协同控制。

点击五

焦点关注 对地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关键思路 新的标准是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抓手和杠杆

记者:有观点认为,标准修订后,不但会导致一些地方环境质量不达标,而且可能影响地方经济发展。您的观点是什么?

郝吉明:对于地方来说,新的标准实施就相当于提高了考核标准,按照过去的标准可能打100分,现在可能80分,但是打多少分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环境质量是否真正改善。因此,地方政府和公众必须理智看待新标准的问题。按照高标准来考核环境空气质量是大势所趋,以前我们不敢迈出这一步,现在我们迈出了这一步,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地方经济发展来说,必须实现经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现在的问题就是一些地方政府过度重视经济发展的数量和速度,忽略了经济发展的质量。新的标准可以推动地方淘汰过剩产能、落后产能和低端产能,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推动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十二五”期间要实现绿色转型,而绿色转型的重要内容就是环境友好。新的标准可以促进地方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是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主要抓手和杠杆。因此,要从积极的方面去理解标准的修订。总体来说,过去我国在资源、环境方面的欠的旧账太多,发展过程中吃了不少环境的红利,造成了现在的环境赤字,需要我们来弥补。新的标准可以加快我们多还旧账,少欠新账。

而新的标准与人民生活水平也是密切相关的。我国提出要建设小康社会,但小康社会的标准不只是收入增长了多少,住的房子大了多少,如果没有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就谈不上小康社会的实现。

点击六

焦点关注 控制PM2.5还需要哪些努力

关键思路 政府、企业和公众各负其责

记者:PM2.5的来源主要是机动车、燃煤等。要控制其污染,除了将其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全社会还需要做哪些努力?

郝吉明:环境问题是多方面因素共同造成的,环境质量改善本身就是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的责任。政府的责任是制定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监督,企业的责任是按照要求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公众则是环境质量改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力量,每个人都可以为其做出贡献。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政府履行环境责任的体现,对今后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具有指导作用。除此之外,政府还要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全社会形成可持续的消费模式。要倡导绿色交通,我国是自行车大国,要保护自行车的路权。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在积极淘汰黄标车,这对空气质量改善是很有益的,应该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企业则要积极履行环境责任,加大环境投入。一方面要淘汰落后甚至低端产能,加强污染物末端治理,同时推行清洁生产,对污染物进行源头控制。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技术进步,在产品设计上充分考虑环境因素,推动产品优化升级,实现绿色转型。

而对于公众来说,除了积极参与环境监督之外,还应该尽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养成绿色消费习惯,优先考虑公共交通,保证机动车清洁与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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