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岛支队加强对购置渔船的监督管理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 发布时间:2015-05-20 19:47:49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贯彻落实省总队《关于加强我省船东在外省建造或购置渔船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石岛支队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片区外购入渔船的监督检验管理。
一是审查船舶档案的齐全、有效性,重点审查船舶证书和各类装载稳性计算书的真实性,图纸与证书技术数据的一致性,档案中存在上述任何一项问题,石岛支队将不受理检验申请。
二是严把船证相符关,对通过档案审查的外省购置渔船,按照技术证书的有关参数,现场逐项检查核对,确保船证相符,防止渔船套证情况的发生。
三是严把安全设备配置关。现场检验人员认真检查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查漏补缺,预防渔船带病出海生产。
四是严把渔船安全技术保障关。对船证相符的外省购置渔船,必须到有钢质渔船建造相应资质的造船企业进行上坞检验,石岛支队专门组成由船、机、电三专业的检验小组,与钢制渔船建造船厂的各专业质量检查人员一起对其进行检验,被检渔船主船体所有外包装必须在拆除后,由船厂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对水线以下船体外板进行测厚,并与设计图纸板厚相对比;对船体主要焊缝进行无损检测,检查是否存在隐蔽缺陷。
五是组织验船师与船厂质检人员分专业研究渔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并要求船厂出具检修质量证明书、测厚报告、无损探伤报告等,切实做好购置渔船的检验工作,有效预防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