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胶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力保冬季渔业生产安全

来源:胶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3-06-20 10:25:14 

为认真贯彻落实冬季渔业安全工作精神,胶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严格渔业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制度,全力保障冬季渔业生产安全。

一是抓好港口管控,严把签证、审证、检查设备三个环节。加强小马力渔船“超风级、超航区、超员、超载”作业行为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进出渔港船舶的安全设备、机器设备安全性能情况,确保机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坚决杜绝违规违章停泊、冒险出海生产。

二是强化渔船安全检查,严格“四不放行”制度。对所有渔船不漏检一个项目,不放过一个疑点,不符合要求的渔船一律不放行。做到渔船不适航不放行,职务船员配备不齐不放行,安全、救生、消防、通讯设备配备不齐不放行,危劣天气不放行。

三是建立每日港内巡查制度,逐船登记造册,随时掌握船舶动态。及时传递、反馈渔船信息,督促在海外从事生产的渔船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渔船要及时收听天气预报,严禁在大风恶劣天气航行;严格实行编队联队航行,严禁单船航行;保持通讯畅通,特别是在海上航行时,要保持船与船、船与陆地之间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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