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何以成为“北国江南”

来源:中国环境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19:51:15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来到山东省滨州市,会为滨州的蓝天碧水所吸引,会为滨州人浓厚的环境意识而欣慰,也会为滨州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而感慨,优美的生态环境已成为滨州重要的“名片”之一。

按照“四环五海·生态滨州”和“粮丰林茂·北国江南”的目标定位,滨州市环保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三大主要任务,强化源头控制,狠抓过程治理,严格末端把关,抓重点、抓关键、抓落实,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今年3月,在国家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现场考核中,滨州市获得98.6分,不仅代表山东省夺得海河流域考核第一名,同时也成为全国各流域考核最高分。山东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进行“以奖代补”考核以来,滨州市在重点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有效监管、重点河流(河段)水质明显改善、建成区空气质量改善三个方面获奖,其中重点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有效监管奖连续3年获得一等奖。

强化治污减排

改善区域环境

滨州市将治污减排作为全市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强化执法监督、认真落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机制、实施“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措施,突出“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行动”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工作力度,推动改善环境质量。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分别在“十五”排放量基础上削减18.57%、45.38%,分别完成任务目标的103.18%、115.24%,均超额完成“十一五”任务目标。全市积极开展污染源普查及其后续动态更新调查工作,对工业、生活、农业、机动车等各类污染源情况进行详尽调查,进一步摸清了污染物排放现状,为“十二五”治污减排打下基础。

坚持“治、用、保”并举,滨州市加强点源和污水处理厂监管,大力实施生态治污工程。9月,全市8个省控河流断面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8.9%,氨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1.3%。所辖重点流域,特别是小清河流域和海河流域控制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省控13处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滨州市以热电、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治理为重点,对全市29家热电企业建设完善脱硫设施。开展了城区环境集中整治,督促城区96台燃煤锅炉分类改造,基本杜绝了冒黑烟现象。环保、城管、建设等部门联手,控制城区扬尘。明确责任,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规定。加强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各县都设立了汽车尾气检测线,与车辆年检联动同步监测,确保尾气达标排放。

同时,滨州不断加大生态市建设力度,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截至目前,全市有19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3个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两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现场核查。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级森林公园1处、省级森林公园两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8.9万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4%。

夯实环境基础

提高监管能力

围绕夯实环境基础能力,滨州市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近几年,累计投入近18亿元,用于脱硫工程建设和原有脱硫工程升级改造;投入资金6亿余元,用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共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0座,区域污水处理厂8座,形成日处理污水61万吨的能力;投入近6亿元,用于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重点企业日处理污水达21万吨的能力。同时,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专款专用支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建立并逐步完善环保监测、统计、考核三大体系。目前,全市国控、省控企业已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已与省、市环保监控中心联网运行。

以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为重点,滨州市强化建设项目管理,加大对未批先建和“三同时”制度不到位项目的查处力度。坚持“先算、后审、再批”的程序,从环评批复、工程建设开始,直至治污项目验收,对污染源实现全过程监督控制。为解决未批先建、分散建设、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滞后于建设项目等问题,按照“还清旧账抓减排,不欠新账抓源头”的思路,逐步形成了一套工业项目园区化的理念和方法,规划建设了30个项目集中区,初步实现了集约建设、集中治污、优化结构、降低成本,为招商引资和项目落户搭建了平台。在严格源头把关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省环保厅“四个办法”,加强对重点污染源、城市污水处理厂、主要河流断面和城区空气质量的监管。同时,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出发,破解环境难题。今年以来,共接办各类信访案件共计576件,案件按期结案率达100%,及时解决了环境难题,维护了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在总投资1.3亿元,建成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站9个、空气质量自动站6个、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仪137台的基础上,滨州市完成了30套视频监控系统、9套县区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系统、23套氨氮自动监测系统、两个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突出重点流域、重点污染源手工监测,强化监测数据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落实在线监测和手工监测对比分析机制,形成数据异常报警联动制度,为环境监管提供依据。建设了市环境安全防控中心,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整体化推进、分步骤实施”的原则,综合运用现代网络、计算机和多媒体技术,以资源数据库、方法库和知识库为基础,利用地理信息、数据分析等系统实现环境管理,成为环保部门的中枢神经系统,做到“监、管、查、控”相统一,为环境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决策服务。

执法服务并重

促进科学发展

为保障环境安全,滨州市日前部署对已建项目开展安全排查,对问题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建立管理档案并及时更新。对新建项目建立环境风险评估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排除环境安全隐患。完善预警体系,把环境风险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作为日常监督监察的重要内容,并做好监督监察记录,定期分析,定期报告,防患于未然。结合“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工作督察,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确保环境安全。同时,畅通信访渠道,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监督。强化全方位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扩大舆论阵地,凝聚“人人关心环保、人人自觉参与”的氛围。

滨州市环保局坚持超前谋划、力求实效,年初就确定了县级干部包县区制度,领导干部带头下县区、进企业、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通过与决策层对话沟通、法人代表函告制等形式,使县区决策层和相关企业法人认清了差距,找准了问题,形成了市县区有关方面联手互动、破解难题的大格局,促进了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同时,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为契机,结合环保工作特点,不断提升服务科学发展本领,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

“十二五”时期,是环保工作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也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时期。面临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开发建设的良好机遇,滨州市坚持生态优先,努力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开发与保护、资源与环境、经济与生态的有机统一,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倒逼机制和先导作用,全市环保部门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以及黄三角开发等重点工作,积极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深化污染减排。坚持“治、用、保”并举,突出抓好水污染防治。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严格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全市环境安全。规范工业园区建设,把好源头污染控制关。统筹规划,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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