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岛是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特殊的区域,既是优化海洋经济发展布局的重要载体,又是打造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重要环节、构建“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具有很高的资源、生态和经济价值。随着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宁波市加快海岛的保护与开发,意义尤显重大。
罗龙利代表宁波市政协工商联界别课题组建议:统一规划,注重保护。一是统一编制宁波市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进一步明确重要海岛的功能区域布局、重点区块建设、开发建设时序、深水岸线与航道锚地利用、土地与海域使用、旅游资源开发、海岛与海洋生态保护,努力把宁波的海岛建设成富饶的生态海洋渔业示范区、国际性的滨海旅游区和先进的港口经济区。二是加强对海岛资源的保护,尽快制定出台《海岛保护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
因岛制宜,分类引导。一是分岛定位,按照“因岛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实施重要海岛的分类保护与开发。二是集聚特色产业,通过集聚发展海岛特色产业,培育形成海岛的主导功能,推进海洋新兴产业、海洋服务业和临港先进制造业的集聚发展。三是完善配套能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要求,积极推进与重要海岛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建设,使重要海岛能便捷地承接宁波市沿海大陆地区的各类公共服务、公共产品、要素保障的延伸。
岛陆联动,统筹推进。一是岛陆联动,区域统筹,妥善处理相邻岛屿之间、岛屿与大陆之间、岛屿与海域之间的关系。统筹海岛、港口、岸线、腹地等资源,坚持以陆带海、以海促陆、海陆联动,使海陆在战略规划、空间布局、产业优化、政策引导和管理体制等方面全面协调发展。二是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要坚持政府正确引导、社会积极参与的原则,做到资源保护和有序开发。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按照“谁开发、谁经营,谁保护、谁得益”的原则,创新投融资机制,放宽开发市场准入,鼓励国内外优质资本、民间资本公平合理参与海岛的开发与保护工作。
扩大开放,创新推动。一是争取国家开放政策支持,在宁波市适宜的区域探索建立海岛型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出口加工区。引入涉海科研院所和院校开展海洋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建设国家级科研基地、行业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在浙台经贸交流合作综合实验区建设中,积极争取国家实行更灵活、更开放的对台经贸合作政策,推动设立对台经贸合作的新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旅游购物、人员来往、贸易投资等特殊政策,营造台商投资的产业配套环境。二是制定实施市内的支持政策,加快制定促进宁波市海岛开发开放的相关政策,研究出台与舟山群岛新区相配套的支持政策,全面接轨“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加快出台海岛综合管理、开发开放、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政策,以政策创新推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