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症下药是基础一种药只对某种或者某一系列的疾病有作用。面对同一养殖水体中出现几种病害,必须分清主次和利害关系,先治疗重病,后处理其他并发病。注意药物间的拮抗和协同作用。
2、用好药是保证使用的渔药必须是通过国家GMP认证的,有生产批号的正规药。杜绝使用一些劣质渔药或者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用药时间、温度、方式等要根据养殖面积、体积、养殖对象的量、气候,以及药物的有效含量而定。
3、少用药是目标保持水体的“肥、嫩、爽、活”,给鱼类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增强其抗病和应激能力,做到少生病、少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