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1月4日,国务院率先批复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2月25日,国务院批复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6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这也是国内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7月20日,国务院原则同意了《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
专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陆续批复,无疑为海洋经济的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也拉开了中国挺进蔚蓝海洋的序幕。而在这些规划中,金融对海洋产业的重要性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强调和重视。
制度环境有待完善
“金融体系的支持对于海洋经济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直接关系到海洋经济项目的成败。同时,海洋经济也为金融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中国社会科学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主任杨涛对金融与海洋经济的关系作了上述概括。
尽管在各个海洋规划中,都提出要大力发展海洋金融服务业,提出设立海洋产业基金、扩大涉海企业信贷资金规模、鼓励涉海企业直接融资和积极发展海洋保险业等措施,但在杨涛看来,海洋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金融制度环境仍有待完善。
他表示,从海洋产业融资方面来看,目前区域性的海洋产业融资还缺乏比较完善的制度引导,涉及到的相关法律相对比较零散。
“由于缺乏系统性的法律保障体系,整个产业融资有时难以得到法律保护,比如跟海洋相关的抵押权。”杨涛说。
他还认为,海洋投融资体制也需要改革。而在海洋投资领域,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缺乏中长期的持续资金来源。
记者了解到,现在国内金融业对海洋经济的支持,基本上还是融资性支持,而且更多由银行业来完成。以银行信贷为主的支持具有短存长贷的缺点,同时缺乏政策力度的提升,资本的融资功能未能体现出来。此外,能否真正充分利用民营经济的支持也存在很多问题。
另外,各金融机构的海洋金融创新力度一直有限,更多是依靠传统的融资模式来提供支持,很少提供适应现代海洋产业需要的新型融资工具和风险管理工具。因此,杨涛建议,海洋经济的发展需要支持金融机构与产品的创新。
他还提到,在金融政策方面有几点需要注意。一是要协调好中央和地方的相关政策,二是协调好海洋经济区域所涵盖的地方政府之间的各种金融政策,避免一些比较低效的金融竞争,形成更为有效的金融政策互补。
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模式
为了完善对海洋经济的支持,杨涛认为,现在非常需要尽快明确海洋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金融支持模式。
第一类是融资性支持,这是海洋经济发展最需要的金融支持模式,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合作性金融及正规资本市场等的大力支持。
杨涛告诉记者,海洋经济的产业特点决定了其不同规模投资基金的构成形式。此外,引入国内外的机构投资者、战略投资者,以及信托、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融资租赁等非银行金融的支持也是可以大量创新的领域。最后,还应充分探索如何使民间投资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
第二类是风险控制性金融支持。由于海洋的自然属性和海洋产业研发、经营与投资上的复杂性,这一产业面临较高的风险。因此,杨涛表示,如何降低、分散和转移风险,是海洋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这其中至少包括海洋保险业务的发展和支持、担保业的支持、对金融创新产品的需求等三个方面。
第三类是辅助性金融支持。杨涛认为,除了解决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资金瓶颈与风险问题,金融支持的重点还在于利用行业优势,有效地引导和支持海洋经济主体的健康发展。
杨涛建议,各地政府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金融工具和金融政策,实现对海洋经济产业结构和企业结构的优化,鼓励和引导符合国家政策与战略方向的发展,约束和限制不符合国家政策及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领域。
另一方面,运用不同金融机构所具有的信息优势和产业培育经验,为海洋经济产业主体提供包括市场信息、技术信息、企业成长等在内的多方面帮助。
此外,还可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多元化业务,为海洋经济主体提供包括清算结算、汇兑、财富管理等其他非融资性的金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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