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漏油事故罚款上限20万 相关法律亟待完善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20:14:52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6月21号的一条微博引发数万网民关注,这条微博称“渤海油田有两个油井发生漏油事故已经两天了,希望能控制,不要污染”。然而事实的真相却迟迟没有被相关部门公开,百姓迫切希望知道漏油事故究竟为何发生,产生多大影响。
昨天(5日)下午,国家海洋局就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承认中海油和康菲中国共同开发的蓬莱19-3油田于今年6月中上旬发生了漏油事故。这次漏油事故导致钻井平台附近840平方公里的海水从一类水质恶化为四类水质。
昨天在国家海洋局二层会议室聚集了70多家媒体,现场的焦点毫无悬念的聚集在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表示,19-3油田处于渤海区域,溢油发生在渤海中部,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事发海域没有海上捕鱼活动。
李晓明:B平台采取减压措施后,溢油于6月19日基本得到控制,C平台采取水泥封堵井的措施后,溢油于6月21号基本得到控制,截至到7月4号,除B平台、C平台偶有少量的油膜溢出外,海面已无明显漂油。
由于溢油,有840平方公里的一类水质一夜之间变为劣四类水质,本次溢油在该油田及其周边海域对海洋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损害。
李晓明:本次溢油主要集中在蓬莱19-3油田周边的海域和西北部海域,其中劣4类的海水水质为840平方公里,在溢油前这都是一类海水水质,也就是说由于溢油有840平方公里的一类水质一夜之间变为四类水质,单日溢油最大分布面积158平方公里,出现在6月13号。蓬莱19-3油田海域海水石油类平均浓度超过历史背景值40倍,最高浓度历史背景值86倍,溢油点附近海洋沉积物样品有油污附着,个别站点石油类含量是历史背景值的37.6倍。
国家海洋局表示,B平台这种海底溢油类型在我国尚属第一次发现,其原因仍需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
李晓明:蓬莱19-3油田通过注水和岩屑回注,可能增加了平台的附近的地层压力,为流体连通地层提供了能量,导致B平台海底溢油,蓬莱19-3C平台在钻井过程中发生井涌,侧漏,从而导致了溢油发生。
李晓明同时表示,目前,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海监部门已经对康菲公司此次溢油事件予以立案。国家海洋局将继续利用卫星遥感,海监飞机,海监船舶,以及现场执法监测人员监视溢油点的动态和海上飘油,一旦发现海洋飘油,监督指导康菲公司对海上溢油进行有效处置。
李晓明: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调查核实本次溢油污染事故的原因、污染程度等方面后,将会按照法律的有关条款和有关程序予以处理。
目前,渤海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可能已经造成了一定的生态损害,未来将如何赔偿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在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看来,依照目前的法律,康菲公司将承担上限20万的行政处罚。但是,这并不表示它造成的损害就只有这么大。韩晓平认为,现在我们应该考虑如何完善我国法律,运用包括《刑法》在内的法律,来打击污染环境的行为:
韩晓平:这次发生在渤海的石油泄漏事故主要的责任方是康菲石油公司,但是中海油作为北方康菲石油公司的主体呢,它也负有相应的责任,所以对整个这个事故我们实际上现在看到最大的问题是我们的环保的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所以发生这么大的事故,到目前为止依法能够形成罚款的只有20万,我们可能想进一步寻求索赔,但是这些索赔可能不能通过法律来实现,只能通过一些民事责任来实现。实际上在整个的过程中由于这样一个事故,我们在民事责任上确认是不是由于污染造成的我们的损害,比如我们在渤海湾地区有很多贝类养殖,还有其他的水产养殖,这些养殖是不是真正的受到损害,你要能够真正举出证据来,也是非常困难,所以在这个事故之后,我想我们应该加速我们法律建设的完善性,应该有更多的相应的法律保护我们的环境,必要的时候甚至考虑运用刑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威慑企业,让他们更好的根据相关的环保责任,来保证我们的环境更加安全。(记者葛方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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