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浒苔处置环境监管,消除浒苔环境污染,根据《青岛市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和《关于启动浒苔灾害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工作要求,青岛市环保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圆满完成了浒苔处置环境监管工作。
一是实行市、区两级监控机制。为切实做好浒苔处置环境监管工作,我局要求各有关区、市环保局成立辖区应急监管工作组,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加强环境监管工作。
二是落实《浒苔灾害应急处置环境监管监测工作方案》。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环境监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部署环境监管监测工作,杜绝发生环境次生灾害。
三是加强环境监测。对前海一线和运输线路、浒苔压榨点进行空气监测,监测项目为臭气浓度,每周安排环境监测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采样监测,科学分析和暂存点、压榨点的周边环境质量。对海水浴场的监测频次为每旬监测1次,监测项目为水温、透明度、水色、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活性磷酸盐共10个项目。
四是加强环境监管巡查。加大对浒苔运输线路、压榨点和海洋大学生物公司浒苔无害化处理基地的环境监察频次,市南分局、崂山分局、黄岛分局对前海一线、浒苔暂存区每周巡查一次;李沧环保分局对太原路浒苔掩埋场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措施,加强环境监管;胶州市环保局对海洋大学生物公司浒苔处置污染防治设施、措施落实情况定期现场巡查。
在市浒苔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了浒苔处置环境监管工作,为打赢浒苔处置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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